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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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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4-12-23
【实施日期】 2004-1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11月24日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2004年12月23日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徐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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