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6年3月28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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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