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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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198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劳动保护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