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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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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20
【实施日期】 2006-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的决定

      (2006年12月20日银川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文

      银川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废止《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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