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6-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行政法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年12月19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1日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