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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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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21
【实施日期】 2007-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法规
【法规类别】 其他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

      (2006年12月20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1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第44号公布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废止《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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