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
(2007年5月31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7年5月31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