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2009年1月8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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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