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的决定
(2010年6月25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0年7月15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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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海口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2月12日通过的《海口市电信通信线路保护规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