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特定林木保护管理条例》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3月14日通过,并经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5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