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调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资规划(2008)343号
【发布日期】 2008-04-02
【实施日期】 2008-04-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法规类别】
关于调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国资规划(2008)343号



各中央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企业发展情况,我委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保利集团公司3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调整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调整后的主业,进一步加强战略管理,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等3家中央企业主业调整表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