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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临时停市3分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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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5-19
【实施日期】 2008-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临时停市3分钟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为表达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本所定于2008年5月19日14点28分起临时停市3分钟,其间所有证券交易暂停,14点31分起恢复交易。
  临时停市期间,本所交易系统不接受委托及撤单申报,请会员及相关单位密切注意本所发布的有关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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