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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共浙江省委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5-20
【实施日期】 2008-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紧急部署,号召举全国之力抗震救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安排,广泛动员全省各方面力量抗震救灾,各项支援灾区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进行。当前,抗震救灾工作处于关键时期,面临繁重艰巨的任务。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做好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观念,切实把支援四川抗震救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的头等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以赴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赵洪祝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任常务副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和副省长陈加元任副组长。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努力把支援灾区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
  二、进一步落实支援抗震救灾的各项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一切为了灾区,全力支援灾区,努力做好支援灾区的各项工作。一要继续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筹集、生产和运输,尽最大努力满足灾区要求,做到灾区需要什么,就尽最大努力提供什么。当前,尤其要抓紧组织落实帐篷、活动板房等救灾物资的筹集和生产,并以最快速度送往灾区,帮助灾区解决燃眉之急。二要切实加大捐赠工作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捐赠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募集救灾资金和物资。充分发挥我省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引导民营企业家和在外浙商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捐款捐物。三要按照中央统一安排,及早做好支持灾区生活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帮助。特别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对四川广元市的对口支援工作。四要把奥运火炬传递和支援抗震救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捐款、献血等活动,努力营造“圣火传递温暖、奥运凝聚关爱、浙江支援四川”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抗震救灾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最现实最直接的考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5月19日召开的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同时,要竭诚关心我省赴灾区救援人员的家庭困难,努力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认真做好灾区在浙工作、生活和学习人员的安抚和救助工作,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帮助。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各项支援灾区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心系灾区群众,带头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在支援灾区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进一步加大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抗震救灾作出的一系列科学决策,大力宣传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社会主义协作精神,大力宣传军民团结、共渡难关的鱼水深情,大力宣传我省支援四川抗震救灾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努力营造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不畏艰辛、奋力拼搏、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加强我省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加快实施“强塘固房”工程,扎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各项工作。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和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对台风、洪涝、雷电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危害性宣传,最大程度地普及防御和救灾知识,提高全民的灾害防范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
  六、进一步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以支援四川抗震救灾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要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浙江精神,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各项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我省经济健康稳定运行。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大干部群众要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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