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伊川县郭寨东草店西草店3建制村划归洛龙区管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伊川县郭寨东草店西草店3建制村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的批复》(豫民行批(2008)5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伊川县城关镇郭寨村,彭婆镇东草店村、西草店村划归洛龙区龙门镇管辖。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伊川县、洛龙区要抓紧进行移交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搞好服务,积极帮助有关县(区)做好交接,凡属业务范围内的问题,都要主动配合,特事特办。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