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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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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  
【发文字号】 武政(2008)33号
【发布日期】 2008-05-22
【实施日期】 2008-05-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鄂发(2007)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十一五”期间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发展社区服务事业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总要求,以社区建设长效管理为抓手,以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服务“四到社区”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社区单位及居民等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逐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体系,以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以市人民政府为主导,以各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由街道、社区负责具体实施,主要是不断完善社区服务设施,规范服务内容,加强服务队伍建设,以更好地发挥社区服务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各街道都要建立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中心城区95%以上的社区建立“一门式”社区服务站,每100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全市新建住宅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老城区型社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5%;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中心城区的社区普遍建立与“96596”联网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要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的内容,健全服务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医保、社保、低保等专干队伍建设,大力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区服务专业队伍,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全市所有街道都要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或分会,95%的社区要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登记的社区志愿者人数要达到社区人口的10%以上,其中,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要达到登记人数的35%以上。
  二、深入推进“四到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政府公共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市、区各部门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社区社会事务分类管理,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大力推进“四到社区”,将政府公共服务有效延伸到社区,使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惠及全体居民。
  (一)积极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到社区。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把社区建设成为全民创业的基础平台之一。做好面向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保登记、年审等专业化服务;推进低保和大病医疗救助服务,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开展面向社区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服务,建设和管理好社会捐赠接收发放点。
  (二)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到社区。要做好社区环境保洁和绿化、拆除社区内违法搭建、整治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工作,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发动居民参与社区各项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三)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社区。要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做好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完善社区居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四)积极推进社会服务到社区。要大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卫生网络,完善社区卫生体系,做好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利用多种方式开展社区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宣传;发展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丰富社区居民精神生活;完善社区特殊群体服务体系,切实做好老年人、优抚对象和残疾人的社区服务。
  三、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社会中介服务体系
  各区要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积极扶持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同时,在有条件的社区,也可向下延伸,利用社区服务站,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中介服务。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必要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调动中介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的积极性。要规范各类社会服务的内容、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引导中介组织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社会服务。要积极探索老城区型社区物业服务的有效形式,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民办非营利组织,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社等形式,为居民提供低偿、微利的物业服务,逐步解决老城区型社区物业服务缺位问题。
  市、区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街道和社区“一门式”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所有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任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应设社区事务综合服务大厅(主要提供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综合培训教育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维权咨询服务中心、特殊群体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和社会捐赠接收发放站。社区服务站设置社区事务综合服务大厅(主要提供公共服务、代理服务和互助服务)、社区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维权咨询和民事调解室、警务室、市民学校和社会捐赠接收发放点。
  四、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建立健全居民自助服务体系
  社区居委会要在民政部门指导下,大力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着力开发能调动居民积极性,吸引其参与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项目,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志愿者互助服务活动,实现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化。
  各社区要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采取成立“吴天祥小组”等形式,组建以社区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采取社区志愿者注册、建立居民“特长卡”等形式,把有技术特长的居民组织起来。通过这些有特色的骨干队伍,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切实为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残疾人、特困群众等提供各种志愿服务,积极营造和谐相处、关爱他人的社区氛围。
  积极探索有武汉特色的志愿者组织形式,完善市、区、街、社区四级社区志愿者组织体系。2008年,各区都要建立社区志愿者协会,参与社区服务的社区志愿者人数要达到社区人口的8%以上,其中,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要达到登记社区志愿者人数的25%以上。全市90%的街道要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80%的社区要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到2010年,全面完成社区志愿者组织、人数等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与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平台
  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是“三位一体”服务体系的技术支撑。各区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本着统筹兼顾、实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社区公共服务与管理系统建设力度,并实现与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的全面对接,同时,整合社区办公自动化系统、社区服务系统和社区档案系统资源,通过“96596”呼叫中心、市区社区在线、社区网站群等,满足居民所需的衣、食、住、行、游、购、学、医等便民利民服务信息需求,为居民提供家政、维修等各类社会化服务,推进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社区,形成“四到社区”专项网络服务平台,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社区信息化示范社区”活动,培育一批社区信息化示范社区。
  六、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发展社区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十一五”社区服务发展规划,突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社区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
  市、区财政要加大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2008至2010年,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社区“一门式”服务站的建设,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市、区财政要按照每户10元/年的标准,落实社区开展服务工作必须的经费。工商、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将社区服务业的发展纳入“全民创业”等政策扶持范围,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办或合办社区服务组织,落实相关的优惠政策。各区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和支持社区服务,拓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渠道,鼓励社区单位与社区建立共建机制,兴建社区服务设施,开展社区服务。
  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和监督。要推动制定各类社区服务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反映社区服务设施、服务管理、居民需求及满意程度等内容的信息采集及工作评估体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证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  附件:1.2008—2010年中心城区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计划
2.2008—2010年开发区和远城区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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