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年夏季瓜果摊治理工作的通知 沪容综办[2008]7号 各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 随着夏季来临,各类瓜果的大量上市,流动摊贩、水果店跨门经营等现象将开始增多,为切实减少瓜果销售摊点对居民生活、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等造成的负面影响,现就做好今年夏季瓜果摊治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管理和执法,全面控制城区瓜果销售摊点造成的负面影响,重点确保奥运会活动周边区域及沿线道路、严禁区城和严控区城内无占道瓜果摊点的现象。 二、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本市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年)》的精神,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各区(县)及街道(镇)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瓜果销售摊点的治理工作,“堵要严、疏要实”,做到禁止区域堵得住,控制区域有序疏导、管理规范。 1、严格取缔严禁区域严控区域占道占绿瓜果摊点。79条主要道路、10个重点地区及奥运会活动区域周边和沿线道路内,确保无占道占绿瓜果摊点。各区(县)要结合区域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并与常态固守相结合,及时取缔占道占绿瓜果摊点,防止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对列入严控区域的22个街道(镇)以及内环线以内的区域,在严格取缔占道占绿瓜果摊点的同时,各街道(镇)可会同各方,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在道路以外寻找合理的疏导地点,并加强规范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设摊疏导点应尽快作出调整。 2、加强控制区域瓜果摊点疏导管理。以街道(镇)为单位,在辖区范围优先考虑入室入场疏导的前提下,对瓜果销售高峰期间,入室入场无条件、确实需要通过临时占路设置疏导点的,应会同交警、市政等部门,选择不影响市容、绿化和居民生活的路段设置,设置数量应从严控制。 3、探索开辟广场临时市场。在控制区域内,各区(县)会同街道(镇),对于成片居住小区周边无瓜果经销店、无瓜果经营市场的,可在社区内,选择对交通和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生活影响较小的社区广场开辟临时瓜果销售市场,实行限时管理。开市时间应合理安排,保证市民生活和工作不受影响。 三、工作措施 1、明确并认真落实各单位职责。各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乱设摊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街道(镇)为实施主体。各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加强对街道(镇)的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支持街道(镇)开展乱设摊治理工作,帮助街道(镇)建立健全乱设摊治理联动机制,切实推动区域内瓜果摊疏导的规划布局、日常整治和执法维护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2、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瓜果销售摊点管理。一是本市和外地经销瓜果商贩包括农民进城卖瓜果,均可在经允许设置的临时瓜果销售摊点或社区广场临时瓜果市场销售,但不得任意占路占绿设摊经营。二是经街道(镇)和交警等部门同意的临时瓜果销售摊点和广场临时瓜果市场,在今年夏季过后须全部撤除。三是经各街道(镇)和交警等部门同意确定的临时瓜果销售摊点(市场),须上报区(县)、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经同意的临时瓜果销售摊点(市场),必须按照市容环卫、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性质的摊位费。做到:一是自备垃圾收集容器,瓜皮烂果不落地,无污水渗漏,保持摊点周边环境整洁;二是文明经营,降低叫卖噪音,减少环境污染;三是严格控制摊点规模,按时做好撤除工作。各街道(镇)要加强日常整治和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加强对其它乱设摊整治。在夏季瓜果摊治理的基础上,各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各相关部门,分类指导街道(镇)加强对其它乱设摊的治理力度。一是对已入室入场的其它摊点要借助网格化管理等平台,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回潮现象。二是对禁止区域和夜排挡等禁止设摊类型,要加强日常执法,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三是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夏令期间矛盾突出的市容环境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