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就业再就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社会保障方面的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城乡劳动力充分、平等就业。2008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8万人;引导和帮助1.56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700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贯彻落实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帮扶政策,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农村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实现就业达到5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工程,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从城镇为主向覆盖城乡转变、从城镇职工为主向城乡居民转变。 养老保险。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年新增企业参保人数 5.5 万人。同时,全面启动农民工“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确保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畅通。稳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无参保的城乡高龄老年人员生活补助制度等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工作,推动落实保障资金,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接转通道。 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大财政 投入,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引导居民积极参保,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到32万人,参保率达到60%以上。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两年一次的城镇参保居民健康体检。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抓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万人。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3.8 万人。研究制定关于失业保险促进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改革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办法,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工伤生育保险。着力巩固并扩大工伤保险扩面成果,完善商贸住宿餐饮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8万人,实现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努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全市参保总数达到21万人。 三、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 按照十七大提出的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部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引领,做好外省来台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6500人,其中新技师1330人,再就业培训8000人,创业培训900人,职业技能鉴定5.5万人,跨省来台务工农民技能提升培训2.8万人。 四、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关系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进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切实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力争2008年全市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调整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探索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案件处理工作。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制止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建共享、双赢互利。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全市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