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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河南省  
【发文字号】 郑政办文(2008)39号
【发布日期】 2008-05-26
【实施日期】 2008-05-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意见
郑政办文(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西瓜销售秩序,加强运输瓜车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西瓜主产区农民增收,满足市民消费需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08年西瓜销售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西瓜是我市大宗经济作物之一,种植面积在15万亩左右,总产量超过35万吨。由于西瓜种植面积集中(主产区中牟县种植面积占全市80%以上),销售时间集中,而且农民历史上就有用农用车运瓜直接进城销售的习惯,所以每到上市季节给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带来很大压力。2005年以来,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西瓜有序进城销售的办法,限制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进城,同时,建立产地批发市场、城郊批发交易市场、市区农贸市场以及农产品便利店(商场、超市、直销点)(以下简称“三场一店”)四级西瓜销售网络,不但规范了西瓜销售秩序,促进了农民增收,而且促进了城市管理,满足了市民的消费需求。当前,西瓜集中上市季节已经到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西瓜销售工作,站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今年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的认识,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西瓜销售办法,为农民售瓜搞好服务,为市民购瓜提供便利,让农民高兴,让市民满意。
  二、多策并举,搞好服务
  近几年,我市在规范西瓜销售秩序、建立西瓜销售市场、加强农用车管理、发展西瓜销售农民经纪人队伍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我们要在往年规范管理、促进销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种服务措施,继续为农民售瓜搞好服务。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今年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完善市场、定点销售,规范管理、有序进城,产销对接、城乡互动,方便市民、服务瓜农”。主要服务措施是:
  (一)完善市场,健全网络。要不断培育、完善西瓜批发交易市场,建立、健全以“三场一店”为主体的四级西瓜销售网络。一是完善产地西瓜批发交易市场。西瓜主产地中牟县要在8个西瓜主产乡(镇)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以上产地批发交易市场,力争交易量达到总产量的85%以上。二是继续抓好城郊西瓜批发交易市场。要充分利用毛庄、刘庄和陈寨等蔬菜批发市场,设立临时西瓜批发交易场地,免费为瓜农服务,扩大交易量。三是充分发挥市区农贸市场作用,在市区90多个农贸市场,设专门区域,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瓜农等经销者入场销售西瓜。四是积极组织农产品便利店(商场、超市、水果店、直销点)销售西瓜。要协调、引导各商场、超市设立西瓜销售专柜,鼓励、引导市区各水果店销售西瓜,市供销社要利用“田园情”农产品便利店大力开展西瓜销售;西瓜上市高峰期间,市内各区政府及市供销社要按照“便民利民”原则,设立560个西瓜直销点,免费为瓜农售瓜服务,方便市民消费。
  (二)搭建平台,促进销售。一是西瓜主产区政府要进一步组织好西瓜营销队伍,广泛调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西瓜经纪人的积极性,争取今年西瓜经纪人队伍进一步壮大,交易量进一步增加。二是积极开展订单销售,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西瓜交易电子商务平台,为瓜农提供西瓜网上交易服务。三是开通西瓜等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创造优良环境,不断扩大西瓜外销比例。四是要通过西瓜节、瓜乡风情游、西瓜大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我市西瓜知名度、美誉度,打造品牌,搭建平台,扩大影响,促进销售。
  (三)产销对接,城乡互动。西瓜主产区政府要面向全国大市场,加强产地与销售市场的联系,指导瓜农、西瓜经纪人销售,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府的联系、协调,收集信息,资源共享,引导销售;对于市区建立的西瓜直销点,要分配到村、到户,实行对接、定点销售;各县(市)、区特别是市内五区政府要主动加强与西瓜主产区政府沟通、联系,提供信息,搞好对接,助农售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与西瓜产地的联系、对接,共同为瓜农售瓜搞好服务。
  (四)规范管理、有序进城。西瓜主产区政府特别是中牟县政府要在源头上对拟进入市区的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进行劝阻、引导。市交巡警支队要在入市口设立西瓜销售服务站,对合法的西瓜运输车辆进行引导、服务,同时,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通过教育、疏导等措施,劝阻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进入市区,对违规入市行驶的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进行治理、整顿。市、区行政执法局要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对进入市区占道经营的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进行分流、清理。西瓜主产区政府及各级交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西瓜运输车辆的组织工作。在西瓜上市高峰期间,市交巡警支队要根据实际需要,对运输西瓜的厢式货车、小型卡车免费发放通行证,以保障西瓜运输。
  (五)宣传教育,舆论引导。西瓜主产区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西瓜销售组织及经纪人的宣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西瓜有序销售,加强对我市西瓜有序销售各项工作措施的宣传,引导瓜农有序进城销售。市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周边地区瓜农的宣传、引导工作,避免无序进入市区。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各项措施,教育瓜农科学种瓜,规范售瓜,引导市民文明消费,争取瓜农、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保障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各级、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对郑州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西瓜办),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市西瓜有序销售的组织、服务、协调工作。西瓜办要建立例会制度,每星期至少研究一次西瓜销售工作,组织一次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各部门西瓜销售服务工作总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有关工作措施,部署工作任务。
  (二)西瓜主产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任务,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动做好西瓜销售服务工作。市执法局、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商务局、供销社、市场发展局等主要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把西瓜销售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重点,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做到政令畅通,组织有力,服务到位。其他各县(市)、区政府及市西瓜销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加强配合和沟通,为西瓜有序销售搞好服务。
  (三)把西瓜销售服务工作作为西瓜主产区政府及有关责任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奖惩。西瓜销售服务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成效,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西瓜主产区政府给予相应奖励,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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