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切实加强地震灾区次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市府函(2008)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当前正值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我市系地质灾害多发区,此次受地震强烈波及影响,增大了各类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为有效地防止震后各类次生地质灾害发生,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地震灾区次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泸市府函(2008)81号)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和发育情况,现将有关贯彻意见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各区县要针对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特点和重点,特别是在地震灾区余震不断的情况下,对我市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动态监测,落实防灾责任,密切注意灾、险情动态,高度重视暴雨天气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建立健全和充分利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做好临灾预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万无一失。如有突发灾情、险情,要立即按规定程序启动预案,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查明致灾原因和发展趋势,做好救(防)灾(险)工作。 二、全面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工作,落实责任。 各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防灾救灾的全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必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大纳公路沿线、叙威公路沿线、蔺郎公路沿线和在建的纳叙铁路等交通沿线的巡查;教育部门要在国土资源部门指导下组织对学校周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认真排查;规划建设部门要组织好对城市建成区、集镇及人口聚居地带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排查;旅游部门要组织好对合江县福宝、自怀原始森林,古蔺县黄荆老林和叙永县玉皇观风景旅游区的地质灾害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深丘和中低山区斜坡、陡岩下以及泥石流沟口、堆积扇的居民聚居点以及长江以南中低山区学校周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排查力度,组织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一旦发现险情,立即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撤离避让,努力防止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三、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进度 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进度,尽快将规划搬迁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全部迁离危险区。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泸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一览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