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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广州市2008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文字号】 穗办〔2008〕11号
【发布日期】 2008-06-04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广州市2008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办〔2008〕1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的《广州市2008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四日

广州市2008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08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及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等方面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党领导依法治市的工作机制
  1.加强党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及其对依法治市的思想和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协围绕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负责)
  2.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法律法规权威。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把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进一步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工作,增强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手段处理复杂问题的水平。坚持执政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市委审核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机制,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等负责)
  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形成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从政行为。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长效机制。(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
  二、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4.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继续强化社会领域立法。规范完善立法程序,不断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清理法规,启动法规翻译工作。完善立法调研和听证制度,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扩大公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性。积极改进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发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法制办等负责)
  三、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扎实推进法治政治建设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把政府主要职能落实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加强公共服务部门建设,着力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继续推进水务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政府对水务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设置,健全岗位管理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市府研究室、市编办及市政府有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各委、办、局等负责)
  6.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贯彻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政权力,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及其它行政事务的能力。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制度,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机制。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力度,完善执法案卷公开和评查制度,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探索建立依法行政综合考评制度,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并将执法评议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加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建立和完善决策项目预告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制度。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探索建立公务员考核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等负责)
  四、深入推进公正司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7.审判机关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重点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毒品犯罪、职务犯罪,深入开展专项斗争。进一步落实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加强执行监督管理,拓展执行方法和渠道,建立健全执行威慑和联动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对群众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着力解决涉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抓好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机制。着力提高基层法院(法庭)司法水平。(市法院负责)
  8.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继续加大“严打”力度,进一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立足检察职能,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突出查办职务犯罪,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不断强化诉讼监督,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稳步开展“公益诉讼”的试点工作。(市检察院负责)
  9.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解决好政治立场、法治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强化对司法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检察官专业素质,造就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队伍,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负责)
  五、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着力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10.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完善政府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监督。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扩大监督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等负责)
  11.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促进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开展执法检查和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监督,充分发挥预算监督专家顾问组作用,强化跟踪检查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实现从被动审查向主动审查转变。坚持人大监督工作向社会公开,完善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12.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将普法工作与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全民行动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抓好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消防法》等法律,宣传我市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全面提升市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水平。研究制订《广州市贯彻实施〈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意见》,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普法达标工作的督导,逐项落实和完成《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标责任书》。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为重点,增强领导干部网上学法效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整合普法资源,注重普法成效,提高全社会的守法意识。积极探索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形式和在全市公民中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的有效措施。(市普法办负责)
  七、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13.健全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对村(居)务管理的监督制约,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总结推广基层自治工作经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负责)
  14.推进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将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统一监管,理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探索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开展重点领域法律风险排查和防范。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问责问效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依法治理工作,完善学校招生、收费、经费使用等事务的公开制度。(市国资委、市经贸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等负责)
  八、依法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提高城市依法管理水平。认真总结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三年以来的经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整合管理资源,促进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执法。强化对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发生。加强消防、防疫设施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城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政府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立环境保洁长效机制,抓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和机制,筹建市食品安全动态实时监控中心,规划建设广州食品物流配送基地,建立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加强市场监管,及时发布信息,确保“菜篮子”产品价格稳定。(市法制办等有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各委、办、局等负责)
  16.推进“平安广州”建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重点整治“六乱”现象,巩固和深化“创卫”工作成效。全面加强社会治安控制,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毒品等犯罪团伙。重点整治交通秩序,大力查处非法泥头车、无牌套牌车等对交通治安构成重大威胁的车辆,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查处流浪乞讨人员违法行为,加大救助管理力度,及时打击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牟利的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完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着力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加强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康复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积极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办、市文明办、市信息办等负责)
  17.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活动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严肃查处“不签定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违反工资支付管理规定、违反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城区免费义务教育。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检查制度。严格药品出厂价格初审和监测制度,规范药品价格管理和医疗机构收费“看病贵”问题。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认真执行《物权法》,依法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土房管局等负责)
  18.完善矛盾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提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构筑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增强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负责)
  19.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困难群体的法律救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推进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落实广州等十五城市《城际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畅通外来工维权绿色通道。拓展律师服务领域,积极筹建律师专业人才库,加快政府10个重点部门试行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加强公证工作,力争在年内全面完成我市公证机构的布局调整。(市司法局负责)
  九、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抓好依法治市的理论研究
  20.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第四季度组织对区、县级市和市直行政部门实施《广州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加强《广州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的编辑工作和广州市依法治市工作信息网站建设。健全依法治市工作联络员和信息员制度,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联络员和信息员的工作交流和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深化依法治市理论学习和调研工作,筹办“依法治市”、“贯彻实施监督法”理论研讨会,组织开展《物权法与依法行政》、《物权法视角下的业主自治》等课题研究。(市依法治市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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