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 (黑政发〔2008〕39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公路交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更好地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目标 2008年至2011年,全省公路建设计划投资900亿元,建设高速公路2207公里,一、二级公路3983公里,农村公路60799公里。在哈尔滨、大庆、绥化、佳木斯、鹤岗、牡丹江市已通高速公路的基础上,建设哈尔滨市通往齐齐哈尔、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黑河、大兴安岭7个地市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实现13个地市全部通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连接全省50%左右的县(市)通高速公路;地市与地市之间和地市与64个县(市)之间全部实现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接;县(市)与县(市)之间基本实现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接;省内重点旅游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边境互市贸易区、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地区和主要边防路段实现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接;全部打通国省干线公路“断头路”;出省干线公路全部建成二级以上公路;县(市)与乡(镇)之间实现三、四级以上公路相连接,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通硬化路面公路。基本形成以哈尔滨市为中心,横贯东西、纵贯南北、覆盖全省、连接周边的公路网络,连接所有地市、县(市)、乡(镇)和行政村。 二、建设任务 按照“加快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用3年多的时间,抓好以下项目建设: (一)建设公路重点工程26项:国道京加公路泰来至嫩江段高速公路363公里,国道主干线绥满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高速公路156公里、大庆至齐齐哈尔至甘南(省界)段高速公路244公里,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大庆至肇源段高速公路147公里,绥化至北安段高速公路204公里,国道哈伊公路伊春至绥化段高速公路232公里,国道主干线同三公路佳木斯至集贤段高速公路78公里,国道鹤大公路佳木斯经七台河、鸡西、牡丹江至黑吉省界段高速公路515公里,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高速公路26公里,省道鹤嫩公路伊春经北安至五大连池段高速公路242公里,国道京加公路嫩江至加格达奇段一级公路200公里,国道黑大公路黑河至北安段一级公路212公里,国道主干线同三公路集贤至同江段一级公路174公里,国道吉黑高速公路拉林至五常(省界)段一级公路79公里,国道明沈公路任民至肇源段二级公路122公里,省道黑洛公路黑河至呼玛段二级公路234公里,省道嫩呼公路嫩江至多宝山段二级公路136公里,省道鸡讷公路林口至拜泉段一级公路8公里、二级公路420公里,省道鸡图公路老黑山至黑吉省界段二级公路48公里,省道富密公路宝清至密山段二级公路114公里,省道哈肇公路通河至汤原段二级公路140公里,省道铁通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五常段二级公路141公里,省道鸡讷公路依安至讷河(省界)段二级公路149公里,省道嫩黑公路嫩江至黑河段一级公路12公里、二级公路202公里,省道前锋农场至嫩江公路富锦至绥滨、五大连池至嫩江段一级公路26公里、二级公路105公里,省道黑嘉公路逊克至嘉荫段二级公路182公里,省道绥嘉公路萝北至嘉荫段二级公路215公里。 (二)建设省道口岸沿线公路1000公里。 (三)建设农村公路60799公里。此外,争取3年后开工建设齐齐哈尔至北安、伊春至鹤岗段高速公路336公里、建三江经八五三农场至虎林高速公路234公里、虎林经密山至鸡西高速公路196公里,共计766公里。其中,建三江经八五三农场至虎林高速公路项目由省农垦总局负责建设,省交通厅负责争取交通运输部补贴资金。 三、实施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全省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和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主要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落实,协调有关地方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公路建设中的相关事宜等。 (二)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公路建设实行分级负责,省负责修到地市;地市负责修到县(市);县(市)负责修到乡(镇)、村。省政府与行署、市政府签订公路建设责任状,落实各级政府的公路建设责任。由省负责组织建设的项目实行“双业主制”,所在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及相关资金,提供土场料场,控制地产筑路材料价格等事项;国省道改造项目由省给予定额补贴,行署、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由各县(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省、地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公路建设要纳入地市目标考评内容,与领导班子考核奖惩挂钩。 (三)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上报由省交通厅负责落实;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和报批由省发改委负责落实;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项目环评报告的初审和报批由省环保厅负责落实;项目建设涉及的物价、林业、森工、招商、水利、建设、畜牧、文物等事项,由相关部门分头落实。 (四)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项目建设资本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补贴、财政投入、地方匹配和从吨煤销售收入中提取以及交通部门从规费中安排。项目贷款由省交通厅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解决,省级财政给予支持。同时要出台优惠政策,广开招商引资渠道,加大公路建设筹融资力度,缓解建设资金紧张矛盾。 (五)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公路建设各项制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招投标。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公路建设科技含量。优化工程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实行全过程公开透明,建设“阳光工程”和“廉政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