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深府〔2008〕1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以港强市战略,全面提升港口产业链竞争力,实现将深圳建设成为国际物流枢纽城市目标,现就促进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是实现以港强市战略的迫切要求
深圳港已连续五年成为世界第四大集装箱港口。2007年,我市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110万标准箱,其中86%以上需要道路接驳运输,道路集装箱运输成为深圳港集装箱集散的主要运输方式。目前,我市有道路集装箱运输经营范围的企业共1700多家,车辆21000多辆,基本满足了深圳港的发展需要,为深圳港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道路集装箱运输是港口产业链中最薄弱的环节,行业发展面临着诸如集约化程度低、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差、企业扩大再生产后劲不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量民商事纠纷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在当前情况下,仅靠市场调节机制难以扭转行业困难局面,必须充分利用政府的经济扶持、政策引导等调控手段,妥善解决好行业存在的突出矛盾,使之能够承担起深圳港由大港变强港的集散运输保障重任。促进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我市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也是我市港口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促进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引导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新技术为手段,以规范经营模式为重点,推进现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进行产业规划布局,加大后勤服务保障设施建设,推广信息技术运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育、发展、维护道路集装箱运输市场,建立和完善现代服务体系,提高港口产业链总体竞争力,全面促进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
通过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打造一个“专业、科技、绿色、和谐”的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使行业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场营运秩序和自我调节能力明显好转,科技水平和竞争力显著提升,企业经营模式和经营行为逐渐规范,配套设施及市场供需矛盾基本平衡,行业步入竞争有序、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四、促进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健全行业管理机制,建立和谐运输关系。
1.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全面落实交通部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深圳市道路货运行业“四率”(遵章守规率、安全生产率、车况合标率、服务满意率)量化考核,强化从业资格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以市场准入、过程监管和市场退出为核心的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体系。
2.规范企业合作经营关系。推广使用企业合作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经营者与挂靠车主的权利义务,理顺相关法律关系。
3.规范企业劳动关系。推广使用行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符合规定的运输企业可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4.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道路集装箱运输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发布机制和道路集装箱运输市场指导价格发布机制,及时公布供求状况和价格信息,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和经营者良性竞争。
5.规范异地车辆的经营行为。研究建立驻深异地道路集装箱运输车辆备案机制,掌握异地车辆的经营信息,引导其依法、规范经营。
(二)加快后勤服务园区建设,建立燃油供应保障机制。
1.全面推动后勤服务园区中长期用地规划。现有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规划和建设用地远达不到行业今后发展的需求,须加快对大铲湾、东西部港区后方陆域以及宝安、龙岗两区道路集装箱运输后勤服务园区的中长期用地规划,使之与集装箱吞吐量发展相适应,并满足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的停车、加油、维修、办公等需要。
2.加快后勤服务园区建设。近期尽快实施已规划的道路集装箱运输后勤服务园区的建设。
3.充分利用现有停车用地。各区政府应强化现有临时停车用地的管理,因地制宜地加大临时停车场地的供应,充分改造、优化现有停车场地的功能,以满足道路集装箱运输车辆停车的需求。
4.加快疏港专用通道规划建设。对现有港区疏港通道进行科学规划,落实实施主体,尽快组织施工、改造。
5.推进专用加油设施的建设。积极推进部分现有加油站的集装箱车辆专用加油通道改造、建设,规划和建设道路集装箱运输车辆专用加油、储运等设施,保障燃油供应,切实解决道路集装箱运输车辆加油难的问题。
6.将国防加油站纳入燃油供应保障机制。结合我市国防加油站的规划,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在和平时期主要为道路集装箱运输车辆提供加油服务,缓解燃油供求矛盾。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业科技水平。
1.建设智能卡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港运通”卡进行升级,使之具有进港凭证、身份识别、信息采集、自动缴费、快速通关等功能,提高行业管理现代化水平。
2.加强车辆实时监控。在集装箱运输车辆上安装有GPS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与相关系统兼容,以加强企业对车辆的安全监管,提高企业运营调度智能化水平,强化政府科技监管手段和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3.建立行业信息平台。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企业、从业人员数据库,公布企业、从业人员基本状况、违法违规等信息,定期发布市场供求状况和指导价格等信息,提高行业信息共享程度。
(四)实施重点扶持战略,促进行业全面发展。
1.优化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发展环境。对我市专用疏港通道、集装箱主要货源通道等收费公路的通行费用,经相关单位协商一致后,予以适当减免;支持、推动企业购买交通部鼓励车型车辆,提高车辆装备水平;评定为我市重点道路集装箱运输的企业可享受行政审批直通车服务。
2.加大对我市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后勤服务园区、停车场等配套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将有关项目纳入年度政府基建投资计划予以安排。
3.将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纳入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范畴,每年从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的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发展扶持资金,主要用于:
(1)对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信息系统及服务平台给予适当资助;
(2)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道路集装箱运输企业进行资助;
(3)对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GPS公共服务操作平台给予适当资助;
(4)鼓励甩挂运输方式,提高车辆装备水平,加大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的投入与资助;
(5)促进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发展的其他扶持项目。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协会服务水平。
1.加强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交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调研、管理、维稳等工作,及时反馈行业动态。
2.发挥协会的行业自律、协调、维权作用,大力开展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加强行业研究工作,建立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共享数据库。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
要充分认识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对我市以港强市战略和建设国际化港口城市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的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做到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打造健康、和谐发展的道路集装箱运输行业,促进和保障港口的稳步发展。
各相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为加强协调,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海关、检验检疫、有关企业和协会等组成的集装箱运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