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障本市成品油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京发改(2008)964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中石油华北销售北京分公司、北京龙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近期国际油价屡创新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倒挂严重,炼油厂亏损加剧,造成国内成品油资源供应持续紧张,本市成品油供应也出现货源趋紧。少数加油站违反国家价格政策规定,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销售价格。为维护首都稳定和成品油市场价格秩序,现就保障本市成品油供应加强价格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石化、中石油北京公司、北京龙禹石油公司要争取上级集团公司的支持,继续加大对北京地区的资源投放,加强资源的衔接和调运,合理安排库存,保障全市成品油供需平衡。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投放,确保全市各区县公交企业和涉奥单位等重点用户资源供应。要根据“三夏”用油需求,增加重点地区柴油投放量,优先保证农业用油。 二、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坚决贯彻国家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标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批发价格或突破零售价销售成品油。三大公司要立即开展成品油价格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严肃查处销售成品油乱涨价行为。对超过国家规定零售价上限销售成品油和采取“一货两票”价外加价等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要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对社会加油站监管,坚持每日价格检查和巡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遇有重大价格和供应问题立即上报。 五、加强值班,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快速处理群众举报,及时解决价格矛盾。区县物价检查所要安排检查人员节假日值班,及时办理价格举报。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