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加强我区科普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快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步伐,增强自治区综合实力,大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的和谐全面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一)《纲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纲领性文件。《纲要》的出台,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性举措。大力实施《纲要》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工程,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纲要》的实施对于我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十一五”总体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加快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特别是对于解决“三农三牧”问题,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和谐内蒙古和文明内蒙古,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实现我区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切实增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责任意识。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是一项十分迫切而又艰巨的任务。《纲要》是提高全民综合素质的重要行动计划,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保障,整合社会资源,落实各项措施,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切实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政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要组织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搞好监测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效果全面落实。 (三)进一步增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紧迫感。近几年,我区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的业绩非常突出。但与此同时,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也凸显出来,特别是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不高的状况已成为目前制约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瓶颈之一。与国内同类地区和发达地区横向比较,我区发展的软肋主要是软实力不强,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我区的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很低,特别是农牧民、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水平较为低下,职业技能缺乏,职业技术素质不高;二是我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牧区科学文化设施条件落后,农牧民缺乏进一步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渠道和机会,缺少接受继续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与途径;三是创新型团队比较薄弱,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领军人物、带头人物非常缺乏;四是诸多愚昧迷信的观念和行为还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普遍存在。 全面贯彻实施《纲要》,提升软实力,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大于挑战。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把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放在事关全局的战略位置,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大软实力建设的投入力度,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持久的可持续发展条件支撑。 二、加强科普队伍建设,积极提供人力保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队伍建设,为《纲要》实施提供人员保障。一是要充分利用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将现有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作为落实《纲要》的基本队伍,建设科普专家数据库,建立联系组织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平台。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组织作用,加强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科普延伸组织建设,建立联系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平台。基层行业协会、学会特别是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具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应作为落实《纲要》的基本力量,承担全民科学素质提高的任务,将相关科技知识分门别类有秩序地向社会传播普及。三是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企业作用,把科研院所和工厂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组织起来,作为在不同行业点上的《纲要》实施队伍。四是要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队伍作用,培养科普专业化人才,发掘科普兼职人才,强化科普志愿者队伍和科普宣传员队伍建设。五是要充分发挥专职科普队伍作用,加强科普大篷车建设管理,建立发展旗县级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鼓励和支持组建科普乌兰牧骑,以发挥其在实施《纲要》中的优势作用。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关科普组织或机构,分解《纲要》任务,明确职责,切实承担起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责任和义务。 三、强化基地建设,完善服务体系 自治区科技部门要制定全区科普场馆建设规划并形成体系。尽快启动内蒙古科技馆新馆建设,切实推进全区科技馆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现有科普场馆建设要逐步完善,增强科普功能。各盟市应结合实际,在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城市建设科技馆、博物馆或综合馆等标志性科普场馆。有条件的旗县(市、区)应建设博物馆或综合馆。苏木乡镇科普场馆应和乡村文化站、党员活动室等结合起来共同建设。 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科普示范基地是科普的重要阵地,是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科协系统科普服务体系。各地区应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科普阵地的作用,面向群众,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为重点,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及时宣传涉及农牧业政策、实用技术、生活知识以及市场信息,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科普阵地建设要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同时要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全区各级各类图书馆应当成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科普基地。大中专院校的博物馆、民俗馆,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实验室、研究室,企业的工程创新中心、技术中心,有关部门的野外实验观测站、点、实验田等要结合实际逐步对外开放,组建挂牌,成为地区公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和科普场所。有条件的可以综合利用,成为固定的科普基地。 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虚拟科普基地建设,自治区建立虚拟数字化、信息化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和虚拟网络科技馆,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单位应建立虚拟科普基地,实现科普资源开发共享,为科普资源、成果的开发、引进和创新提供支持。 四、大力开拓工作途径,研究制定管理办法 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畅通政府贯彻实施《纲要》的组织领导渠道,积极开拓贯彻实施《纲要》的工作途径。没有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的地区要抓紧建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图书等各级各类大众传媒,开设科普栏目,播放科普节目或刊登科普文章,增加频道、栏目、版面、画面、页面和时间,用于科技宣传教育。要加强现有科普网站的科普功能,在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开办专门科普网站(网页),形成上下贯通、辐射苏木乡镇的科普网络。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以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科普宣传。农牧民远程教育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农牧民科普培训。要综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建立农牧民科普知识远程教育网络。要充分利用农广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类培训中心的科技资源,做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要积极探索实践科普手段。改进科学素质教育、传播和普及手段样式,丰富科普内容。采取必要的控制手段,包括一些强制手段和方法使科普达到目标,确保《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同时注意发挥科普示范体系作用。积极开展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苏木乡镇、科普示范街道(社区)、科普示范嘎查村、科普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对科普创建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将科普创建工作纳入《纲要》实施框架,发挥创建单位在《纲要》实施中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研究制定动态管理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和协调,组织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 五、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 《纲要》实施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必须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保证《纲要》顺利实施。 要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现有政策法规等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制定表彰和奖励政策,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定鼓励和吸引境内外机构、个人独资或合作兴办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机构的政策。 制定自治区落实《纲要》规划,明确“三个阶段水平”的具体目标标准:到2010年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水平、到2020年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水平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制定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标准,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实施《纲要》工作的统一指标。根据不同的4个重点人群,在《纲要》工作目标、指标和标准上要有一定的量化,做到任务要具体化,工作规划有针对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社会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保障《纲要》的顺利实施。 实施《纲要》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有效工作机制。按照《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将主要任务及职责分解成9个方面,分别由有关牵头和责任单位共同承担,采取若干部门协作、共同负责的方式来实施。具体组织和协调的日常工作由自治区科协负责,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纲要》的要求,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纲要》实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和《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自治区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并为《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完善相关督促和考评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对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工作方案(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