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 闽经贸商业(2008)352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供销社: 为了搞好我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省经贸委、省供销社决定在全省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统一合理布局,规范建设,逐步形成以城市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和维护环境友好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我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设原则 政府支持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各地供销合作社和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作用,以整合现有网络资源为基础,逐步形成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三、建设内容 (一)社区回收网络(生活性再生资源) 负责回收居民交售的再生资源(包括废纸、废塑料、生活性废旧金属、废玻璃和废橡胶、废家用电器、设备等)。对目前回收方式进行引导和规范,在社区设立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城市约每1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乡、镇约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简易收购站点。回收站点要与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紧密衔接,回收物当日收、当日清。 (二)非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对企事业单位等非居民区的再生资源,采取回收企业定时、定点上门的方式回收,并由专用回收车运输归集到集散市场。 (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网络 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与社会的公共设施安全密切相关,各地要选择有一定规模、经营规范的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负责回收,并加强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的监督管理。 (四)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建设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使其具有储存运输、集散交易、初级加工、结算服务和信息发布等功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各地应当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把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 (二)建立机制,扎实推进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涉及政府多部门职能,各地要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及技术标准,分工协作,分头落实,确保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各地要制订周密细致的工作计划和科学完整的建设方案,并经当地政府批准,成为当地政府的决策,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加强管理,规范经营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要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在建设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推进建设。通过健全法制和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回收行业环境污染、偷盗销赃、逃避监管和无序竞争问题。 (四)培育龙头,加快发展 要遵循市场化建设原则,把已经形成的实力强、影响大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着力培育成为当地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可按市场规律,收编和规范个体经营户,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在社区内设立回收站点,采取电话或短信联络、上门及网上收购等多种方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对废电子产品、废电池、废玻璃等低效益再生资源品种的回收。鼓励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提高行业科技水平。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省政府闽政(2006)48号文件的总体部署,利用现有网络资源,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带动作用。 (五)强化培训,提高水平 从业人员素质是行业发展的根本。各地要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基层收购人员特别是其中外来务工人员的从业技能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出懂技术善管理的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改善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鼓励发展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相对应的环评、科研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完善、高效的服务。 (六)发挥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要发挥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当好回收行业和政府部门的桥梁、纽带,反映企业诉求,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做好统计信息服务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为再生资源项目提供咨询和指导。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