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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和农资产品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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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交传[2008]第135号
【发布日期】 2008-06-07
【实施日期】 2008-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和农资产品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08)102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煤电油气及农资产品等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运输形势
  近期,受国内需求增长过快及国际市场价格持续攀升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的电煤、成品油特别是柴油、天然气供应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紧张状况,化肥等农资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且面临继续上涨的较大压力。我省煤电油气及农资产品消耗量大,运输任务重,运输业同时又是成品油消耗大户。煤电油气及农资产品的运输保障工作,事关我省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8]30号、苏政传发(2008)102号文件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我省的运输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抓紧研究部署运输保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保障煤电油气和农资产品的运输需要,确保运输保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科学组织,切实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和煤电油气及农资产品相关部门、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沟通,了解掌握煤电油气及农资产品的运输状况。要坚持统筹兼顾,调整运力结构,挖掘运输潜力,加强运力调度,在保证抗震救灾物资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电煤、成品油等重点物资运输。要加强运输管理,对主要煤炭运输公路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对运输紧张的重要河道和船闸,优先保证煤油通行,随到随放。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运力,一旦发生运输紧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突击抢运。
  三、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应对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到 “确保公路航道畅通、确保车船优先通过、确保重点物资及时装卸、确保应急运力充足”。要调动运输企业、港航企业在做好抗震救灾运输保障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煤电油气及农资产品的运输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我省交通“先行军”作用,为我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江苏省交通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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