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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大力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积极做好本市国家免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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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6-10
【实施日期】 2008-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大力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积极做好本市国家免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大力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积极做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质检监函【2008】24号)的要求,现就大力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积极做好本市国家免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积极提供救灾物资的生产企业实施免检申报“绿色通道”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调查掌握免检申报企业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情况。今年相关实施免检的产品有:胶粘剂、焊接材料、混凝土管桩、纸面石膏板、挖掘机、不锈钢餐具、人造板、照明设备、管材、电机、电线电缆、变压器、润滑油、钢筋、服装、旅游鞋、皮鞋、合成洗衣粉、卫生巾、羊绒衫、酱腌菜、挂面、水泥、方便面、饮料、罐头、葡萄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火腿肠、灭菌奶、瓶装饮用水、大米、小麦粉、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等36类。这36类产品免检申报企业,在抗震救灾活动中表现积极、无偿提供救灾物资的,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于6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局监督处,相关免检申报企业也可直接将积极提供救灾物资的情况报送市局监督处。由市局根据申报企业的具体情况,建议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对其申报免检实施“绿色通道”,从宽延长申报时限,从简进行现场核查,从快审查申报材料,并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酌情放宽产量产值等规模条件。
  二、组织动员广大免检企业为抗震救灾提供优质产品和对口支援
  各免检企业要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积极担负免检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按照上海市委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将生产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急需物资作为当前主要任务,使免检产品成为救灾重建的主导产品,为救灾和重建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物资保障。同时,根据四川等受灾省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需要,市局将组织开展免检企业与四川同行企业的“一对一”或“多对一”对口支援,由免检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资金和人力支持,促进灾区生产生活的尽快恢复。
  三、切实加强监管,实施抗震救灾物资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在抗震救灾特殊时期,市局将更加严格免检申报的审查把关,更加严格免检企业的后续监管。一是对在抗震救灾期间一味追求生产效益、放松质量管理,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免检企业实施“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依法撤销其免检资格。二是对不积极承担抗震救灾义务和免检企业社会责任、损害免检企业良好形象的,将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凡涉及生产供应质量不合格救灾物资的企业,一律取消其今年及今后两年内免检申报资格,对其申报材料不受理、不审查、不上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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