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奶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奶业经过近几年来的快速发展,已初步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格局,成为我市农业中极具特色的主导产业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已具备了加快规模发展、提升产业水平、把奶业做大做强的基础和优势。为进一步加快奶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奶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08-2010)》,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奶业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三化”水平和完善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监测、饲草饲料、风险保障“五大体系”为重点,突出抓好龙头企业培育和标准化奶源基地建设,理顺奶农与企业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奶业整体水平,努力实现由传统奶业大市向现代奶业强市的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完善经营机制,促进产业升级;二是坚持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推进健康养殖,促进生产方式转变;三是坚持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同步发展,既要扩大饲养规模,又要提高牛群质量,既要增加牛奶产量,又要提高牛奶质量;四是坚持典型示范、重点突破,注意培育典型,突出重点区域,促进快速发展;五是坚持市场与政策共同引导,把市场机制作用与政策扶持作用结合起来,既要引导广大奶农和企业面向市场组织生产,又要通过政策扶持,增强奶业抗风险能力。 (三)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奶牛存栏由2007年的34万头增加到55万头, 奶产量由2007年的100万吨增加到200万吨,实现翻一番。可繁奶牛平均单产由2007年5吨增加到6吨,规模养殖小区(场)奶牛存栏比例由2007年40%提高到50%。全市乳品加工企业实际年处理鲜奶量占全市鲜奶总产量的比重由2007年70%提高到2010年的90%。 二、发展重点 (一)培育壮大龙头乳品加工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加快三鹿集团、明旺集团、天天乳业等现有乳品加工企业发展步伐,积极引导市内现有乳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合作、联营联牌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市场竞争力。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引进建设一批大型龙头企业,提升乳制品加工水平。通过内扶外引,到2010年,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竞争力大、影响力广的乳品加工企业,日处理鲜奶能力由2007年3500吨增加到5000吨以上。创新龙头企业与奶农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扶持奶农合作社、奶牛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研究和探索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加工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参股入股、建立风险基金等形式,与奶农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理顺奶农与龙头企业购销关系,奶款结算逐步由间接结算向直接结算转变,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奶农收入。 (二)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奶牛场(小区),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按照乳品加工企业要求,加快建立以标准化规模奶牛场(小区)为支撑,以行唐、鹿泉、栾城、正定、藁城、元氏、新乐等优势区域为核心的优质奶源生产基地。鼓励加工企业、养殖大户和民营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奶牛规模场,对不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小区(场),按照“八有四分开”的要求进行标准化改造,建立完善养殖档案,设立标识编码,进行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行标准化、品牌化生产。每年新建和改造标准化奶牛小区(场)100个以上,到2010年,全市存栏150头以上的标准化奶牛小区(场)达到500个左右,入区奶牛25万头,奶牛入区率50%以上,其中存栏3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场)达到300家左右。 (三)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提质增效。一是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县级改良站和基层奶牛配种改良站标准化建设,制定全市奶牛良种推广计划,加强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良种登记工作,强制推行优质奶牛冻精,大力推广性控冻精,加大胚胎移植示范推广力度,加快改良步伐,优化群体结构。依托良种奶牛重点良繁企业,建立市级奶牛胚胎移植基地,发挥良种繁育示范作用,实现奶牛品质跨越式发展。到2010年,全市成母牛年均单产达到6吨,比2007年提高1吨左右。二是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全面落实《动物防疫法》,加强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完善乡镇区域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和村级协防员队伍。把牲畜口蹄疫、布氏杆菌病和结核病作为防控重点,对口蹄疫严格实施强制免疫,定期开展布病、结核病监测,严格实施检疫、免疫和淘汰扑杀措施,及时净化牛群。三是完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的装备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原料奶质量第三方检测制度;在奶牛小区和集中养殖区设立检测站,进行常规指标快速检测;乳制品加工企业建立质量监控机构,进行自检。通过建立覆盖全市、层次清晰、职能明确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原料奶和奶产品的优质化和安全化。四是完善饲草饲料供应体系。大力开发秸秆资源,扩大专用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发展全株带穗青贮,提高饲草饲料转化率。因地制宜种植以苜蓿为主的优质牧草,提高鲜奶品质。鼓励饲料企业开发适宜不同生长阶段奶牛生产需要的专用饲料,搞好推广应用,提高奶牛生产性能。在奶牛小区和规模奶牛场大力推广全混合日粮饲喂技术(TMR)和生产性能测定(DHI)技术。到2010年,TMR使用量由2007年的13台增加到50台以上。五是完善风险保障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文件精神,在总结奶牛互助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覆盖全市的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降低养殖风险,增强抵御重大动物疫病、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解除奶农的后顾之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市政府成立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奶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农工委、发改委、财政、科技、国土、保监会、畜牧、农开办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水产局,负责全市奶业发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以及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定期分析奶业形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持奶业稳定发展、避免大起大落作为重要任务,随时关注奶业发展动向,妥善解决奶牛养殖、加工、市场、价格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结合各自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支持奶业工程建设。各县(市)、区要把奶业发展列入考核目标,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年度任务和总体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政策扶持。《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在养殖补贴、政策性保险、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养殖农户信贷支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市政府从明年开始,每年安排奶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场)建设和良种繁育、质量监测、疫病控制等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补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完善配套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政策,切实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规范程序,简化手续,降低门槛,特事特办,营造良好的奶业发展环境。对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扶贫、科技等支农资金,要统筹规划,集中使用,重点向奶业倾斜。国土部门要将畜牧养殖用地纳入乡镇土地总体规划,满足规模养殖发展的需要。保监部门要指导有关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奶牛政策性保险业务,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原料奶收购价格的指导,探索建立原料奶质量第三方检测机构,逐步实现优质优价,维护企业、奶农双方利益。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标识标注管理,严厉打击掺杂使假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政府+协会+专家委员会”等形式的奶业协调服务机构,定期发布原料奶成本价格,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奶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乳制品营养功效和消费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普及营养知识,引导乳品消费。积极培养青少年、军人、老年人等固定消费人群,强化乳品饮用习惯,扩大消费群体。顺应城市居民消费需求变化趋势,加大奶酪、冰淇淋、黄油等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大力开发适合农民消费的乳制品,不断拓宽农村市场。积极培育奶业发展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激发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