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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力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衢政办发〔2008〕54号
【发布日期】 2008-06-11
【实施日期】 2008-06-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力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5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技推广工作。为了巩固和扩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包括科研单位)以及农技人员的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力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1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力度作如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的要求,以增强农技推广能力为核心,通过机制创新,优化整合现有农技推广、科研、教学等单位的科技推广资源,集聚农、科、教、企等各方力量,尽快建立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骨干、科研教育机构和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为补充、乡镇责任农技员为基础、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紧密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建立起责任制度健全、推广服务到位的农技推广管理机制,促进农技推广有序、有效开展,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日益增长的科技需求。
  二、构建市县两级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
  (一)构建市级新型农业技术推广组织。
  1、设立衢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整合农林水推广、科研、教学等单位的农技推广资源,建立衢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市农技推广中心,为议事协调机构,不占编)。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由市农业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市农技推广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2、设立衢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分中心(以下简称市农技推广分中心,为议事协调机构,不占编)。市农技推广中心由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6个分中心组成。分中心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3、设立专家组。市农技推广各分中心相应下设粮油、蔬菜、特色产业、水果、植保、农业信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竹木经济林、花卉苗木、林业生态、农业机械、节水灌溉、灌排工程、农村饮水等15个专家组。专家组由一名组长和若干名专家组成,组长由市本级具有较高技术权威、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专家担任,专家组成员由市本级推广、科研、教学单位的专家组成。
  (二)构建县级新型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在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农技推广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0号)基础上,设立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县农技推广中心、分中心,为议事协调机构,不占编),并根据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分设若干技术指导组,建立健全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及农技指导员队伍。
  三、明确市县两级新型农技推广组织职责
  (一)市农技推广中心。统筹全市农技推广资源,研究制定全市农技推广中长期规划和农技人员培训规划;与省农技推广中心做好上下沟通和协作;组织、协调、指导市农技推广分中心和县级农技推广中心开展农技推广活动;组织评价各分中心年度工作;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落实农技推广责任,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年度考核、绩效评价等。
  (二)市农技推广分中心。负责本领域的农技推广工作。拟订本领域农技推广中长期规划,提出重大农业科研项目建议意见,协助省对应分中心制订年度推广目标计划等;确定本领域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实农技推广任务,协助省对应分中心做好推广项目考核与绩效评价;具体负责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指导各地开展对农技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协调专家组工作及年度工作评价;做好科技需求信息反馈等。
  (三)市级专家组。具体负责本领域的技术指导工作。提出农技推广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等建议意见;执行本产业年度农技推广计划;指导实施单位开展农技推广活动;及时向市农技推广分中心提供生产中的科技需求信息;指导县级技术专家工作等。
  (四)县级农技推广中心、分中心。组织开展本县(市、区)农技推广工作;落实省、市级农技推广中心下达的推广任务,组织实施省级农技推广项目;组织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推荐、推广本县(市、区)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及时反馈科技需求信息;指导乡(镇)、村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等。
  四、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领导
  构建新型农技推广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和依靠力量,是政府构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技推广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改进和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科研单位、农业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积极参与农技推广工作,鼓励有理论水平、有实践技能的骨干农技人员到农技推广一线中去,充实农技推广力量,增强农技推广活力。市农技推广中心要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新型农技推广组织和人员的培育、指导、管理,对成绩突出的技术专家,优先推荐为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奖候选对象。广大农技人员要适应新形势,加强学习,增强业务能力,为我市发展高效特色现代农业贡献力量。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衢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网络示意图(http://www.qz.gov.cn/zwgk/fggw/wjlx/bgswj/200806/t20080616_80675.htm)
附件2:衢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曹唐林 市农业局局长
副主任:徐登富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仁东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吴海平 市水利局党委委员
朱士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衢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程金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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