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办各科室: 现将《2008年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2008年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8年全省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搞好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秘(2008)4号)和《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加强政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部门、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部门为目标,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把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与政务环境考核评价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萍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评议对象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办公室。 三、评议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认真组织对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2008年“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部门建设。 四、组织领导 今年,市政府办公室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办公室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今年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秘书长刘晓萍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德雄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青峰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煌萍、邓绍华、孙金淼、彭济庆、刘芝明、余强、易立新、李小平、王晓寒、汤礼萍、姚瑞瑛、卢江萍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青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曾亦之、周海波、梁国记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精干人员承担具体工作。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也要相应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五、方法步骤 今年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从5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5月下旬至6月中旬)。 6月上旬,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各县(区)分管办公室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市政府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对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在6月中旬前制定各自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对本县(区)政府办公室今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动员、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2.自查自纠,督促整改(6月下旬至9月下旬)。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市、县二级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我市当前开展的“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认真开展“串百家门、听百家言”大走访活动和“找问题、挖根源”大查摆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现场征求意见、上门征求意见、聘请评议员、设立征求意见箱、电话、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本机关有关科(室)和下属有关被评单位反馈,认真督促抓好2007年全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7月初报市政府办公室。自查自纠阶段,市政府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办公室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9月2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3.接受群众满意度调查(7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对市政府办公室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市政府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配合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1)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上报的情况填报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本级、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填报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市政府办公室抽样样本框;(3)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统计局按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市政府办公室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对各县(区)政府办公室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市政府纠风办、市效能投诉中心、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定)。 4.接受交叉检查评估(10月上旬至下旬)。 对市政府办公室的检查评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实施方案,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省政府办公厅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份在全省对11个设区市政府办公厅(室)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收集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和2008年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具体方案另定)。 对各县(区)政府办公室的检查评估,在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10月份对县(区)政府办公室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收集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和2008年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具体方案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和交叉检查评估结果,决定市政府办公室评议工作排名。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提请省政府对评议排名结果进行审定并对排名靠前的市政府办公室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被评单位酌情通报批评。 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和交叉检查评估结果,决定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评议工作排名。市、县两级政府将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并召开总结表彰会,对排名第一的县(区)政府办公室予以表彰。对达不到目标任务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给予通报批评。 5.集中统分 (1)市政府办公室的统分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进行。 (2)各县(区)政府办公室的统分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封闭进行,按照系统进行排名。计分方法如下: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六、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建设新局面。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抓。要求真务实,在寻求政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对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在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系统民主评议政风工作争先进位。 2.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全市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提高为各级政府领导、为部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效率及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做到政风评议和日常工作两兼顾,相促进。要坚持边评边改,注重实际效果,把整改贯穿评议活动的始终。 3.加强与市、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的沟通和协调。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指导工作,督查整改,要认真听取当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的意见,认真履行好上级主管部门的职责。 4.评议工作要公开公正、清正廉洁,做到“六个严禁”: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请客送礼和安排娱乐、旅游考察等活动;严禁利用评议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有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