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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2008年定西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  甘肃省  
【发文字号】 定政办发[2008]41号
【发布日期】 2008-06-12
【实施日期】 2008-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关于2008年定西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定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制定的《2008年定西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 O八年六月十二日

2008年定西市银行业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

  为了引导定西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持信贷均衡适度增长,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制定2008年定西市银行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从紧货币政策,按照2008年定西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实施“产业富民,工业强市”战略,继续加大信贷投入,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信贷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信贷支持。
  二、信贷总量增长预期目标
  2008年全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宏观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达到11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达到66.4亿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达到36.6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净增6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100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2%。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结合宏观调控政策在我市贯彻落实的相关要求,2008年定西市信贷总量增长预期目标是: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加24.5亿元,增长20%;各项贷款增加11.17亿元,增长15%。
  三、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三农”信贷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春耕备耕增加“三农”信贷投入的通知》(银发(2008)1号)和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08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基础、抓特色、保供给、增收入”的主要任务,通过调整信贷结构,适当控制非农贷款,提高涉农信贷投放比例,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投入,大力支持马铃薯、中药材、花卉、食用菌、畜草等区域性优势产业和地方性特色产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整体竞争力。其次,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市场开拓能力,促进优势农产品扩大出口。第三,积极支持农田水利、“六小工程”、农村电网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第四,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的信贷支持,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第五,支持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增强小城镇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第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经营思路,加大对专业市场拉动型、原料基地启动型、“公司+农户”专业大户带动型扶贫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提高扶贫贷款的使用效率。第七,加大对奶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奶业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492号)精神,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奶牛养殖户、奶农合作社和奶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第八,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大对劳务经济的信贷支持。要积极为农民工转移培训、外出务工和回乡创办农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二)大力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铝冶炼加工、现代制药、水电开发、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领域新建和技改项目上加大信贷投入,支持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主导产业优化升级。一是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要加大对续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信贷投入,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推动产业升级。要积极支持新开工建设项目,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提前介入项目论证,加快项目评估和贷款审批、发放进度。二是以支持装备制造业为信贷投放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从企业技术创新、打造行业品牌、区域品牌等方面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和培育一批优势企业,促使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要加大信贷投入和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对华腾石油机械制造公司、定西起重机厂、定西高强度螺钉公司等装备制造业给予信贷支持。三是支持中小型企业和重点支柱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产业聚集的规模优势。继续把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信贷支持重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积极推动有特色优势的新能源、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四是积极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进一步支持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和附加值的提高,促进特色产品扩大出口。积极支持企业到境外融资,保证重点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口用汇需求。
  (三)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继续把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金融支持项目建设的重点。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公路、水电、能源、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对天定、平定高速公路、九甸峡水利枢纽和引洮工程、兰渝铁路建设、兰成渝石油天然气管道等的信贷支持力度,保证国债建设项目配套贷款及时到位。加大对退耕还林(草)、小流域综合治理、水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促进经济发展条件和投资环境的显著改善。
  (四)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积极落实和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措施。适应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放宽,合理调整信贷准入的限制和信贷结构,加大对产品有效益、发展有潜力、管理有方法、诚信有保障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有效运用利率风险溢价方式,发挥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的作用,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优质的信贷服务。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增加抵押物品种,加强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互利合作。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现代服务业、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制和重组。加大对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五)积极发展消费信贷业务,规范和扩大消费信贷市场。
  结合本地消费特点和消费市场的新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消费信贷形式,有效防范消费信贷风险,扩大消费信贷规模,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针对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影响,研究制定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的新措施、新办法。积极探索开发适合本地实际的房地产金融工具,防范房地产开发与消费因严重依赖信贷资金造成的信贷风险,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4)第2号),防范汽车贷款风险,扩大汽车消费贷款市场。结合农村需求和农民消费特点,积极探索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快速发展的有效方式,支持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六)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积极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国家助学贷款经办行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和定西高等师范专科学院的协调配合,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配合高校开展“贷款助学,信用助人”宣传工作,使贷款学生树立诚信意识,降低贷款风险。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146号)精神,农村信用社要深入乡村和农户宣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和规定,保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进一步提高助学贷款的覆盖面。
  (七)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探索建立金融支持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精神,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的对象和范围。在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基础上,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及自愿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加强信贷支持,鼓励自主创业。积极推广“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相结合的模式,依托社区信用平台,努力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创新金融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促进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商业银行要注重加大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企业带动下岗失业人员集体再就业的规模优势,切实提高小额担保贷款的效益和效果。力争2008年全市金融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信贷增长和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积极贯彻执行从紧货币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既要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又要从我市市情出发,遵循欠发达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规律性和特殊性,正确把握好金融宏观调控的重点和力度,通过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投向,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正确处理好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调控信贷总量和调整信贷结构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信贷支持项目建设和防止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关系,在信贷资金投向上兼顾短期与中长期、总量与结构、一致性与差异性,防止信贷期限错配引发系统性风险。
  (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增强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
  人民银行定西市中心支行要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传递国家宏观调控意图,加强信贷资金结构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信贷资金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的动态变化和风险状况,探索建立预警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监测分析贷款大户、关联企业、集团企业、异地贷款等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做出预警。建立房地产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预警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管好用好再贷款,增强商业银行支持经济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继续稳步发展货币市场,优化银行资金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三)保证重点,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一方面要防止贷款投向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另一方面要积极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银政、银企合作协议,增加对优势行业、支柱行业、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的信贷投入。要严格信贷审核和风险管理,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把握行业发展动向,测算贷款需求量,商业银行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对下级行和企业的授权授信,适时安排好贷款发放进度。
  (四)大力支持经济薄弱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经济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缓解农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贷款难。通过举办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银企洽谈会等多种方式,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农村信用社要不断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抵押难问题;城区农村信用社要在继续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同时,大力支持社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农业发展银行要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对政策性信贷资金的客观需求,扩大业务范围,加大支农力度。商业银行要把支持经济薄弱环节作为调整信贷结构、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介入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项目的规划、开发、评审等工作,提前扩充项目储备库,拓展信贷市场,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五)改进信贷管理方式,加快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创新,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和范围,满足不同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对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在坚持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建立贷款评审“绿色通道”,加快项目评估和贷款审批、发放进度;通过银团贷款等信贷方式,整合信贷资源,提高对集团性大客户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能力。针对定西市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研究防止农村资金外流的有效措施,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机制。适应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建立和完善银行业内部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切实发挥商业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开发适合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经批准可试办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等业务。
  (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创造经济金融互动发展的和谐环境。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沟通,密切银政、银企关系,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真正实现自主经营和自主决策。进一步发挥好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信用村镇”、“信用社区”和信用客户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秩序,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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