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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 〔2008〕48号
【发布日期】 2008-06-17
【实施日期】 2008-06-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威海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威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2007年地质灾害发生概况
  2007年,全市平均降水量1070.1毫米,高于正常年份平均降水量,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的7—9月份,常以暴雨形式出现,成为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
  2007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起,其中地面塌陷1起、滑坡2起。此外,乳山市蓬家夼金矿露天采坑滑坡进一步发展,伴随地裂缝增多,峒岭金矿采空塌陷不断扩大,文登市、环翠区和经区部分集中开采区发生泥(渣)石流,都给当地群众日常生产与生活带来不便,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区域。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和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地质灾害以汛期发生的崩塌、泥石流、滑坡、采空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1.昆嵛山、伟德山、斥山、垛鱼顶—马石山等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
  (1)昆嵛山山脉位于文登市西北部,境内面积约140平方公里,主峰海拔922.8米。区域内汇水面积较大,山高坡陡,部分地段植被覆盖率较低,曾发生过多起泥石流灾害,规模不大。其地表风化层及人为采石废弃物等是产生泥石流的物质诱因,存在泥石流灾害隐患。
  (2)伟德山山脉东西长39公里,南北宽19公里,总面积241平方公里。主峰老阎坟海拔553.5米,海拔200米以上的山峰有30余座。区域内山高坡陡,部分区域地表风化层及人为堆积物等是产生泥石流的物质诱因,历史上曾发生过多起泥石流灾害。目前,由于采石和建设等人为活动,区内形成了大量不稳定边坡,崩塌隐患相对突出;部分地区沟谷上游开山采石形成大量渣石,局部地段民房位于山区泄洪影响范围内,存在泥石流灾害隐患。
  (3)斥山山脉位于荣成市南部,东西长约15公里,南北宽约13公里,属团块状山地,主峰土步山海拔411.9米。该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石岛一带,地貌类型为丘陵区,出露岩性为花岗岩,基岩裸露,独立巨石较多,局部强风化层厚度较大,西岚、北沟、大鱼岛等村民房多依山而建;区域内采石场较多,存在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4)垛鱼顶—马石山位于乳山市西部,面积约30平方公里,主峰海拔518.5米。该区域地质构造发育,岩石风化破碎,崩滑灾害相对发育,是产生泥石流的物质诱因。另外,该区域属降水集中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一般大于850毫米),暴雨频发,是泥石流形成的动力来源。
  (5)威海市区里口山和乳山市玉皇山、到根见、尼姑顶等山区沟谷两侧村庄,历史上曾发生泥石流灾害,目前,近沟谷地段仍易受到汛期灾害的影响。
  2.露天采场崩塌、滑坡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乳山市蓬家夼金矿开采区,乳山市诸往镇铁矿开采区,乳山市白沙滩镇、南黄镇,荣成市成山镇、夏庄镇、人和镇、石岛管理区,文登市界石镇、葛家镇,工业新区汪疃镇以及威海市区一带建筑石材(料)开采区。由于开采过程中对地质环境影响重视不够,遗留下大量坡度陡、稳定性差、危岩体多的边坡,崩塌、滑坡隐患较大。
  3.废弃矿山采空塌陷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乳山市下初镇、徐家镇、午极镇、育黎镇等金矿开采区,诸往镇铁矿开采区,文登市界石镇、侯家镇金矿开采区,荣成市夏庄镇银矿开采区,工业新区汪疃镇金矿开采区。各开采区均存在采空区埋深较浅、分布情况复杂等问题,部分位于居民区或重要设施附近的采空区危险性较大。
  (二)重点防范期。根据我市地质构造特征和气候特点,2008年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定为7—9月份。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情况,下列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为2008年我市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1.乳山市蓬家夼金矿露天采坑滑坡、地裂缝;
  2.乳山市峒岭金矿采空区塌陷;
  3.乳山市城区办事处西北部金碃岭金矿采空塌陷;
  4.乳山市诸往镇铁矿采空塌陷、崩塌;
  5.乳山市诸往镇东尚山村—下石硼村泥石流;
  6.乳山市乳山寨镇到根见村泥石流、崩塌;
  7.乳山市白沙滩镇王家口村、潘家村建材采场崩塌;
  8.文登市界石镇金矿采空塌陷;
  9.文登市侯家镇大时家金矿采空塌陷;
  10.文登市张家产镇上冷家村、扶顶金矿采空塌陷;
  11.工业新区汪疃镇金矿采空塌陷;
  12.工业新区汪疃镇上夼村崩塌、渣石流;
  13.荣成市夏庄镇雷家庄、邹家庵村泥石流;
  14.荣成市埠柳镇邹家、大梁家村泥石流;
  15.荣成市夏庄镇同家庄银矿采空塌陷;
  16.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大鱼岛村、北沟村、西岚村崩塌、滑坡;
  17.经区百尺所村北威海造船厂边坡崩塌;
  18.环翠区张村镇王家疃村泥石流;
  19.环翠区范家埠金矿区地面塌陷;
  20.中原油田威海干教培训中心(绿岛宾馆)墙体坍塌。

  四、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措施
  (一)对泥(渣)石流隐患,要建立群防网络定期巡查制度,暴雨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要于汛期前,疏通加固流域内的泄洪渠道,以确保汛期快速泄洪。
  (二)对荣成市石岛管理区、乳山市到根见村等自然不稳定边坡发育地段,要对危险较大陡坡进行削坡处理,或建拦石坝;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处理危岩体,并制定相应避让措施;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三)对建材开采区内的大量采场不稳定边坡,要安排专职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对边坡进行监测,及时处理各种灾害隐患。部分石材(料)开采区汇水区内形成大量渣石,要于汛期前进行加固,并在汛期加强渣石堆稳定性监测。
  (四)对低山区、滨海海蚀崖发育区内的风景区,要安排专人进行灾害巡查,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并对有灾害隐患的边坡进行处理。处理难度较大或不宜采取工程措施的,要设立警示标志,提醒游人主动避让。
  (五)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不稳定边坡,建设或管理单位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对不稳定岩体进行清理。
  (六)对存在未充填采空区的地下开采矿山,要划定危险范围并进行隔离,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加强日常观测,汛期对建筑物开裂、地面裂缝等险情加密观测,及时发现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检查和指导,坚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市(区)、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提供技术指导。要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理和隐患点治理。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其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要结合实际引入保险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弥补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二)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编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对在调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点(区),及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并建立起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较发育的市(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认真编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责任明确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较发育的市(区),汛期前要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易发区、危险区(点)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核实所填制和发放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填制、补发,保证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有“防灾工作明白卡”,每户受威胁居民持有“避险明白卡”。汛期要组织安排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群测群防人员及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和险情的巡查,强降雨天气情况时,要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发生险情后要按照群测群防要求立即上报,并通知受威胁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四)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级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汛期要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各有关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各级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政府(管委),要指派专人注意收听、收(查)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并根据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提醒当地有关镇、村和单位,预先做好防范工作。当本地有3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时,要加强对预报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的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并在预报期后立即将灾情信息直接反馈至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室。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总分析,汛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于10月8日前,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书面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报市政府。
  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白天5892836、5800253,传真5227084;夜间13863190501、520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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