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铜川市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的目标,着力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科技创新、统筹城乡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加大改革力度,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瓶颈和深层次矛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主要改革任务是: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市级机构改革的意见(市编办牵头)。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全市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精简和程序规范,及时对外公布(市监察局牵头)。 (二)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准备工作(市编办牵头)。继续深化职称分类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职称评审质量(市人事局牵头)。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市监察局牵头)。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市法制办牵头)。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深入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做好森林公安、物价行政编制的分配置换以及机构设置的规范调整(市编办牵头)。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四)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步伐;加速秦岭水泥股份公司、东风昌河车桥股份公司、铜变实业股份公司兼并重组进程。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工作,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积极推行外部董事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市国资委牵头)。 (五)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继续做好省属企业属地化管理的遗留问题。加快国有困难企业破产步伐,全面完成市属7户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重点支持煤炭、水泥、铝业、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发展;做大做强1—2个大集团大公司(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 (六)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实施意见,做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牵头)。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完善授权经营办法。构建国有资本运营机制。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市国资委牵头)。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完善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的管理机制(市财政局牵头)。 (七)深化公用事业改革。完成全市盐业体制改革任务(市盐务局牵头)。推进耀州区、王益区、宜君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全市运输管理体制市级垂直管理改革(市交通局牵头)。鼓励社会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市建设管理局牵头)。 (八)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创业。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成立铜川市中小企业信用协会,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制。进一步理顺中小企业管理体制,形成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乡镇企业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市中小企业促进局牵头)。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九)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做好王益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其他区县要选定1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有利于教育资金、资源更多地向贫困落后地区倾斜的机制。扩大“乡财乡用县监管”县乡联网试点范围,积极化解县乡债务(市财政局牵头)。 (十)配套推进其他涉农改革。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和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市农业局牵头)。完成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市水务局牵头)。稳妥做好耀州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牵头)。抓好宜君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加快社有企业改制步伐(市供销社牵头)。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组织制度创新,制定出台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市农业局牵头)。 (十一)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市县粮食储备和应急管理体系,指导区县因地制宜地组建 l-2个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妥善处理好国有粮食流通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市粮食局牵头)。 (十二)加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农村金融组织,加快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引导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专业机构加大服务“三农”力度,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人行市中心支行、铜川银监分局牵头)。 (十三)探索建立新型农村保险系数。积极拓展涉农保险业务,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在规模化种植和养殖发展较快的区县推进种养两业保险。探索建立财政直接补贴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农业保障制度,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人行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牵头)。 四、深化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十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创新各级财政支持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的体制机制。搞好宜君县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部门预算,将部门预算内资金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逐步扩大市本级试点范围,监督指导区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制改革(市财政局牵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所得税、流转税、地方税等税制改革;研究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 (十五)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后监督管理。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报批程序;建立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示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六)完善价格调控体系。适时启动和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建立重要商品价格应急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对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从严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市物价局牵头)。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建立中小户型房屋售价、廉租房租金监测统计制度;加快推进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试点工作(市统计局、市物价局牵头)。 五、培育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十七)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具备条件的已上市企业再融资。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抓住国家推出创业板的契机;培育扶持一批中小型创新型企业到创业板上市。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加快设立我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和 市外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健康运作(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八)加快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快解决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加快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制定出台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管理制度,逐步消除由户籍制度引起的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的不合理现象(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牵头),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教育局牵头)。 (十九)有序发展土地市场。健全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探索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政策(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二十)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完成全市整合区登记发证工作。加快建设矿业权市场,在全市范围内非煤矿山继续实行市场配置资源制度;积极配合省上部门做好煤矿企业采矿权出让价款评估、征收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二十一)加快现代服务业服。按照拓宽领域、增强功能、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和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原则,大力发展现代生产和生活服务业。加大市内物流企业整合力度,培育一批龙头物流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二)继续完善商品市场。完善和规范各类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培育壮大物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化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大力推进连锁企业、骨干企业向农村市场和社区延伸网络,提高农村和社区商贸流通业服务水平(市商务局牵头)。 六、加快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十三)健全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煤炭、水资源、土地和教育、医疗服务等公共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机制,全面落实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政策,推进城乡用电同价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研究制定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的政策。加快推行节水型水价制度,实行用水超定额加价、阶梯式水价和差别水价制度。建立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加强对污水处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市物价局牵头)。 (二十四)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探索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的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财政激励机制(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牵头)。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牵头)。 七、完善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十五)进一步推进就业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健全支持自主创业制度,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弱势群体就业的长效帮扶机制(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市人事局牵头)。强化和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探索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积极推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规划局牵头)。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管理制度(市房管局牵头)。 (二十六)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娘障体系。建立和落实各级政府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解决好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切实做好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完成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目标,探索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制度。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土地征用与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同步进行的制度(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加强城市和农村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加快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市民政局牵头)。 八、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七)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牵头)。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企业学校移交和直属学校下划后续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体制和机制改革,完善鼓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抓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师聘任制,深化考试招生、质量评价制度改革(市教育局牵头)。 (二十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化进程,建立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激励机制。改革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使企业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创新活动的主体。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创新活动,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市科技局牵头)。 (二十九)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激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政策。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文化领域市场准入。建立农村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做好农村电影放映改革试点(市文化局) (三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完善药品行政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市卫生局、市药监局牵头)。积极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药品价格定期审核制度,切实解决部分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市物价局牵头)。 (三十一)深化旅游体制解。推进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开发市场化。进一步理顺旅游景区管理体制,加快重点景区的规划、开发和管理(市文物旅游局牵头)。 各区县、各部门要以改革开放三十年为契机,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以改革为动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密切关注各项改革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