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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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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  安徽省  
【发文字号】 宜政办发〔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8-06-23
【实施日期】 2008-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安庆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中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1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科技进步,创新发展模式,增强发展活力,提高发展质量。通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提升我市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体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将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纳入我市科技创新和各级领导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引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形成有利于加快安庆经济、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制定知识产权奖励和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发展活力,提高发展质量。

  (三)加强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与培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资源的能力和水平。

  (四)采取支持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和投入机制。加大对品牌产品的培育扶持力度,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和驰名商标,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全市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争取注册证明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有新的突破。

  (五)继续实施我市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积极引导、推动和扶持一批企业参加专利技术产业化活动,使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企业达50家,专利技术实施率达到60%以上。

  (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创新发展模式。

  选择对我市经济及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重点开展以华茂集团为代表的纺织加工、以环新集团为代表的汽车零部件、以安庆石化和曙光集团为代表的化学工业等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指导和帮助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市场开拓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

  (二)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优化创新环境。

  1、推进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在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科技型民营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一支具有较高能力的知识产权工作队伍,从组织工作体系上保障知识产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职能,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执法手段和条件,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效率;建立反应迅速、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为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环境。  

  3、继续实施对创名牌企业和有功人员的奖励政策,制订《安庆市专利资助办法》,资助专利申请,扶持专利技术实施,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营造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法制环境。

  4、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的知识产权管理,明确产学研合作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5、建设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利用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信息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充分运用专利信息,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工作,发挥辐射作用。

  1、继续开展安庆市专利产业化示范工程工作,探索地方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企业的新路子。深化试点内容,引入专利申请量的增长比例、实施率等考核指标,实行动态管理与滚动发展,提高企业掌握和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2、以安庆国家民营科技示范园区、安徽省汽车零部件(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为重点培育一批新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企业。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专利数据库,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

  (四)提高注册商标申请总量,实施品牌战略。

  1、加大商标宣传力度,提高商标意识。各级商标主管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商标法规,普及商标知识。引导企业运用商标法律制度注册商标和保护自身商标权益。切实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

  2、加大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强涉外商标注册保护工作。

  3、加大商标帮扶力度,大力发展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积极实施“商标富农”,加强对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旅游商标的注册帮扶和保护工作,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运用商标开拓国际市场。

  (五)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提高版权意识。

  1、大力开展著作权法宣传,严厉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努力净化出版物市场。

  2、发掘保护我市黄梅戏等传统优秀文化及文艺作品。

  3、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投资环境。

  1、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和查处工作程序,确保公开、公正、文明执法。重点抓好生产制造、商品流通、技术贸易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权利人、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2、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综合协调。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与公安、工商、版权、质监、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对侵犯知识产权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优化投资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全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定期检查试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解决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二)建立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实行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县(市)、区和科技行政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专利实施的数量和效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形成量化指标,对县(市)、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实行目标考核,确保试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完善激励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快速发展。

  2、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部门要安排一定的经费,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专利申请资助、知识产权执法等工作。  

  3、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在各类项目立项等方面优先安排。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估、科技成果评价与奖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以及职称评聘中,要把取得专利情况列入评价指标。

  (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层次不同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把知识产权知识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列入全市普法内容,加大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附件:

安庆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袁 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方争鸣  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 江兴代  市教育局局长

吴鲁浙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盛传  市司法局局长

聂雅雅  市财政局副局长

檀宜宏  市人事局局长

朱银祥  市农委副主任

陈延辉  市文广局副局长

周 新  市商务局局长

方一清  市工经委主任

檀向群  市工商局局长

汪正颂  市质监局局长

杜武杰  安庆海关关长

徐 敏  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王宏平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方争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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