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黄石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市招商局机构调整的通知》(黄编(2007)19号)精神,市招商局并入商务局,对外保留市招商局的牌子。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内外贸易、外资管理、招商引资、国际经济合作、口岸管理、经济技术协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以及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 (二)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研究制订商品市场建设管理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参与拟定全市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提出和制定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和执行全市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指导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及招商引资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设立国家规定限额以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和设立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预审、转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企业信息库和重点客商资料库;研究、分析、综合全市招商引资、投资环境的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 (五)执行国家、省规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标。 (六)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管理、市驻外企业和境外驻我市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拟定适应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服务贸易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高新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八)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有关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指导和组织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活动。 (十一)负责全市口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调查、论证及申报工作;协调、服务、监督口岸联检单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十二)负责拟定经济技术协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区域性经济协作、经济联合网络中黄石方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城市联络与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外地驻黄机构的核准、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酒类专卖办公室、市畜禽屠宰办公室;联系市贸易物资行业协会、贸促会黄石支会;指导全市商务系统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协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商务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商务工作目标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通信、文印、信访、提案、接待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的报批,联系境外驻本市经贸代表机构;规划和实施局机关信息化工作;参与我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拟定全市商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工作及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普法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史料编修。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国家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会工作,组织对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清产核资、保值增值工作。 (二)对外贸易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配额、许可证的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的协调、管理,拟定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负责重要原材料、燃料及重要工业品的进出口管理;负责全市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与国家各进出口商会的业务联系,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组织指导企业参与招标出口商品的投标;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的协调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管理出口商品的商标工作;参与技术引进项目的前期准备和技术出口项目的审查;推进科技兴贸战略并组织实施贸科工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外经贸企业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协调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负责加工贸易项目审批和管理;指导、协调企业出口退税工作;指导、协调我市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根据国家、省有关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制定适应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服务贸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推进机电产品生产企业扩大出口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机电产品进口的审核登记和协调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设备招标工作;承担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统计科 编制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责任目标,并监督执行;拟订鼓励外贸出口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规定的计划配额商品的管理;负责全市工业品进出口计划配额和限量登记指标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全市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建设;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的统计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编报全市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四)市场建设运行办公室(市政府商品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型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旧车交易、成品油市场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市场秩序的投诉工作。指导和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流通形式改革;拟订全市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调控指导计划;负责全市国内贸易的统计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和制订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购销政策和储备计划;监测、分析本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并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有关市场调控的建议。承担市政府商品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内贸综合管理科 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进行监督、指导;对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进行调控;对在本市举办的商品展览、展销活动、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畜禽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酒类等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蚕丝绸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市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酒类专卖办公室、市畜禽屠宰办公室工作。 (六)外资管理办公室 参与研究制定我市对外开放及吸引外商投资发展战略,执行外商投资的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编制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利用外资年度责任目标;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发布《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拟定促进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并参与组织实施;分析、研究综合全市外商投资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有关重大外商项目谈判、签约工作,负责设立国家规定限额以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以及设立国家规定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预审、转报工作;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负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物资的相关许可证、配额等手续,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各类投资方式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牵头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和协调服务,受理外商投诉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综合统计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七)外经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编制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民间组织对我市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归口管理我市企业在境外开办合资(独资)企业;负责对外经济合作统计工作。 (八)口岸办公室(市政府口岸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市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我市口岸协调管理;负责口岸联检单位的监督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一、二类口岸开放和关闭的调查、论证及报批验收工作;组织口岸集疏运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外贸运输和仓储业的发展计划,拟订相关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物流业的协调管理及口岸统计工作;指导和协调我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口岸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引进境内外资金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编制全市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一规划,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的年度责任目标;参与拟定促进利用内外资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与国内外大公司、大财团、各驻外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联系,收集、交流投资和招商信息;参加有关境内外资金投资项目的客商接待、项目洽谈、协调、督办落实工作;组织落实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活动,组织参与国家、省组织的境内外相关投资洽谈会、交易会;参与有关重大内外资项目的前期立项、论证和谈判签约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企业信息库和重要客商资料库工作。负责全市内资项目协调服务和年终考核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的综合协调和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招商专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黄石招商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拟定经济技术协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武汉经济协作区、武汉城市圈等区域合作组织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提出和实施友好城市的经济技术协调工作;负责外地驻黄机构的核准、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城市联络与信息交流工作。 (十)机关党委(政工科,挂老干部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做好系统内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对台、侨务和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编制、人事、劳资、培训、干部队伍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社会保障工作;制订全市商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国际商务专业资格制度;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老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36名,工勤事业编制4名;原市招商局10名事业编制不再使用,现有人员只出不进,只退不补。核定部门领导职数1正4副(过渡期间为1正5副),纪检组长1名;外贸办、市场办、外资办、口岸办、经协办主任职数各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18名,其中,正科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政工科长1名),副科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