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防洪抢险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宁东基地、银川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银川市城市防洪抢险预案》(修订)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银川市城市防洪抢险预案 银川市是自治区重点防洪城市,也是全国54座重要防洪城市之一。建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各级政府对水利(防洪)的投入不断增加,防汛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从我市地理、气象特征来看,贺兰山山洪局地突发性强,历时短,动量大,破坏力强,洪灾损失大,山洪灾害仍然是我市的心腹之患,灾害发展的趋势仍然在加重。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旦发生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日益偏重,影响领域不断扩大。为了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节 本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1、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 2、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3、全面部署,保证重点; 4、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5、服从大局,团结抗洪; 6、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7、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本预案的实施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负总责,各县(市)区行政首长负责本辖区的防洪预案实施。 各有关部门既要做好本部门防汛工作,又要根据本预案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第二节 洪水量级划分和防御预案涉及范围 标准内洪水:即50年一遇以下(含50年一遇),洪峰流量93.3~908 m3/s,洪水总量2293 m3。 超标准洪水:即50年一遇至100年一遇(含100年一遇)。洪峰流量124~1140 m3/s,洪水总量3148.5万m3。 防洪预案涉及范围:南起贺兰山大井子沟,北至韭菜沟,西自贺兰山宁蒙两省边界,东至黄河,南北长13~63km,东西宽约70~90km,总面积1375km2。 第三节 标准内洪水防御方案 标准内洪水防御预案的原则是确保城市中心保护区防洪安全,即必须使干渠上游洪水不进入中心保护区,干渠中段洪水顺利导出市区,保证干渠东堤不决口。 一、防御措施 1、拦洪库空库迎汛。在汛期,特别是主汛期,第一、第二、园林场、第四、第五拦洪库以空库状态迎汛。发生山洪,拦洪库最大限度地拦洪、蓄洪,充分发挥削能错峰的作用,减轻洪水对西干渠的直接威胁; 2、西干渠关闸迎汛。发布降雨预报或遇阴雨天,西干渠在降雨未来时,提前关闭渠首闸门。在山洪入渠后,关闭宁化、平吉堡节制闸,拦截上游来水,同时开启西新桥闸退水入唐徕渠,开启桑园沟以南、牧二渠以北直开口退水,干渠中心保护区内平一支口以北到牧二渠以南的直开口限量退水,分段散水,为拦洪库洪水入渠做好准备。 银安闸、高家闸主要承泄银西拦洪库洪水,其次在拦洪库安全情况下,可部分承泄西干渠渠水。 3、镇北堡拦洪库在汛期必须留足可蓄滞740万立方米洪水的蓄洪库容和可调节西干渠入渠洪水的空间。在山洪入渠后,充分发挥水库调洪、蓄洪作用,调节干渠水量。 4、爱伊河汛期水位控制在1106.10m—1106.60m,最高汛限水位不得超过1106.70m,预留容纳市区排涝及超标准洪水空间。 5、市防汛办做好信息收集、分析及通讯联络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决策依据。市防汛办所属各防洪管理所人员、车辆全员上岗,及时上报雨情、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沟道管理所做好沟道泄洪准备及水量运行测记工作,及时上报工情、险情信息。协调沟道责任人、责任单位,做好各责任段的防洪抢险准备工作。 6、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及行业防汛工作。 7、西夏区防指做好第二拦洪库和芦花滞洪区居住人员自防及撤离工作。 8、未经市防指许可,西干渠、唐徕渠、惠农渠、爱伊河不得向排洪沟道退水。 二、洪水调度方案 第一、二、园林场、第四、第五拦洪库均按同时拦蓄50年一遇设计洪水总量计算。 (一) 南部洪水调度方案 1、第一拦洪库泄洪429万m3,第二拦洪库泄洪492万m3,最大泄洪流量20 m3/s。泄洪入西干渠后,全部由桑园沟(限控流量5 m3/s)在10天左右排入芦草洼滞洪区(最大限控蓄水量210万m3),经调蓄后由第二排水沟承担5 m3/s入爱伊河,其余由永二干沟排入黄河。 2、关闭宁化、平吉堡节制闸,该区间内洪水由退水闸、直开口承担分散,其中:宁化退水闸7 m3/s,西新退水闸10 m3/s,桑园沟以南银川林场渠口至东三支渠口4个直开口分洪流量限控在8 m3/s以内。 (二)北部洪水调度方案 1、园林场拦洪库泄洪264万m3、第四拦洪库泄洪74万m3、第五拦洪库泄洪305万m3,最大泄洪流量22m3/s。泄洪入西干渠后,由高家闸沟(限控流量5 m3/s)、牧二渠、牧三渠、牧四渠排入西大沟。 2、干渠中心保护区13个直开口(平四支口至牧一渠口)洪水流量共17.9m3/s,其中北京路以南8.8 m3/s,北京路以北9.1 m3/s。因西大沟最大排量10 m3/s,所以将15.8 m3/s由牧二渠、牧三渠、牧四渠向下输送,中心保护区以北13个直开口(新牧一口至老梁口)分洪流量共2.1 m3/s。 拦洪库限控水位表、泄洪沟限控流量见表-2、表-3 表-2 拦洪库限控水位表
表-3 泄洪沟道限控流量表
三、抢险方案 当发生险情时,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前移,设立黄羊滩防洪管理所或银西防洪管理所指挥点现场指挥。 (一)黄羊滩防洪管理所指挥点负责第一、第二拦洪库、西干渠、芦草洼滞洪区、桑园沟、永二干沟、第二排水沟的蓄洪排洪和人员财产疏散转移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西夏区防指组织就近相关单位组成500人的抢险队伍,做好拦洪库滞洪区堤坝、西干渠东堤、桑园沟北堤的安全围护工作。抢险物资由西夏区防汛物资储备责任单位调用,及时疏散转移第二拦洪库人员和财产,并做好临时安置工作。 2、市防汛办密切注视汛情,准确记录洪水入库时间、水量变化情况和沟道泄洪排洪情况,连续巡堤查险,重点监视拦洪库、排洪干沟的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雨情、汛情、险情、灾情。 3、西干渠管理处密切监视洪水入渠情况,疏散入渠洪水。同时巡堤查险,及时上报渠道运行和洪水疏散情况。 4、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汛即行业防汛工作,听候指挥部的调用。 5、银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夏区政府做好园区(西夏工业园区)防洪排涝工作。 6、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汛即行业防汛工作,听候指挥部的调用。 第四节 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的原则是确保城市中心保护区防洪安全,即必须使干渠上游洪水不进入中心保护区,干渠中段洪水顺利导出市区,必要时采取分洪措施,力保干渠东堤不决口,尽量减轻洪灾损失。 一、防御措施 1、拦洪库空库迎汛。在汛期特别是主汛期,第一、第二、园林场、第四、第五拦洪库以空库状态迎汛,镇北堡拦洪库汛期水量必须控制在等高线1124.47m即500万立方米库容以下。发生山洪,拦洪库最大限度地拦洪、蓄洪,充分发挥削能错峰的作用,减轻洪水对西干渠的直接威胁。 2、西干渠停水迎汛。出现暴雨或发生山洪时,西干渠力争在山洪汇聚入渠之前,渠首关闸停水。在山洪入渠后,关闭宁化、平吉堡节制闸,拦截上游来水,同时开启西新桥闸退水入唐徕渠,开启银安闸退水入桑园沟,开启高家闸退水入高家闸沟,开启桑园沟以南、牧一渠以北直开口退水,干渠中心保护区内平一支口以北到牧二渠以南的直开口限量退水,分段散水,为拦洪库洪水入渠做好准备。 3、市防汛办做好信息收集、分析及通讯联络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决策依据。银西各防洪管理所人员、车辆全员上岗,及时上报雨情、汛情、工情、险情信息。n道管理所做好沟道泄洪准备及水量运行测记工作,及时上报工情、险情信息。协调沟道责任人、责任单位,做好各责任段的防洪抢险准备工作。 4、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工作及行业防汛工作。 5、西夏区防指做好第二拦洪库和芦花滞洪区居住人员自防及撤离工作。 二、洪水处理方案 遇暴雨洪水标准是100年一遇,洪峰流量124~1140 m3/s,洪水总量3148.5万m3。 1、关闭宁化节制闸、平吉堡节制闸,在桑园沟以南,宁化退水闸分洪7m3/s,西新桥退水闸10m3/s,银安闸10m3/s,干渠13个直开口、4个扬水站分洪37.1m3/s,其余由导洪口分担。 2、中心保护区,除高家闸承担5 m3/s泄洪任务外,西干渠中心保护区段所有直开口按上述50年一遇洪水限控流量分洪,其余往下输送。 3、高家闸以北,干渠22个直开口承担31.7m3/s泄洪任务,其余由导洪口和下游斗口分担。 4、充分发挥镇北堡拦洪库调洪、蓄洪作用,调节干渠水量。 三、抢险方案 1、确定分洪区。当西干渠中心保护区段超警戒水位,在干渠东堤中心保护区南北两侧实施人为破堤分洪,破堤点干渠桩号为58+500以南,92+000以北。具体由西夏区防指负责组织平吉堡农场、贺兰山农牧场人武部实施。 2、人员转移。西夏区防指组织平吉堡农场等单位、永宁县防指组织闽宁镇等单位各200人的抢险队伍,做好南部分洪区人员、财产的紧急疏散转移工作。西夏区防指组织农牧场、赛马集团、镇北堡镇等单位300人的抢险队伍,做好北部分洪区群众疏散转移工作。人员安置以政府部门设立集中临时居民点和投亲靠友为主。南部分洪区安置点设在桑园沟南北;北部分洪区安置点设在高家闸沟南北。 3、抢险救灾。根据责任段划分,各责任单位抢险队伍迅速到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及责任,全力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第五节 应急响应 一、I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响应 (1)贺兰山全线发生特大暴雨山洪。 (2)拦洪库或西干渠发生垮坝。 (3)排洪干沟发生决口。 2、I级响应行动 (1)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作出防汛抗洪救灾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防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及时赶赴灾区第一线,密切监测汛情、灾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雨情、汛情的预测预报、防汛调度,组织抢险救灾,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赶赴灾区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在银川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救灾措施。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救灾资金,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及时派卫生专业防治队赶赴灾区协助开展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事件所在地及相关地区的县(市)区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可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加强值班,增加值班人员。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灾区,按照应急抢险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对发生决口事件,要采取工程措施封堵决口。对灾害灾情及救灾情况及时上报银川市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 II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级响应 (1)贺兰山主要山洪沟发生暴雨洪水。 (2)拦洪库、西干渠出现重大险情。 (3)排洪沟道发生决口。 2、II级响应行动 (1)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议,主要成员参加,研究防汛抢险事宜和受灾群众安抚等重大决策。银川市和有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监测预报和重点工程的调度,并组织工作组赶赴灾区第一线指导抢险救灾,修复水毁工程。财政、民政部门及时提供救灾资金和物资援助,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灾区实施医疗救护。市民政局对受灾情况统计,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发生人员伤亡的,在24小时内上报自治区防指,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发生灾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主持会商,行使相关权力,研究部署防汛抢险和抗洪救灾工作。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对发生决口事故的,按照防汛抢险预案,调度水利、防洪工程,组织封堵决口,并加强大坝、堤防巡查力度,及时控制险情,对受灾群众进行转移安置,并派出医疗卫生救助组进行必要的救治和防疫。对灾情要及时统计上报。 三、 III级应急响应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II级响应 (1)贺兰山局部发生大洪水。 (2)拦洪库、西干渠出现较大险情。 (3)排洪干沟出现较大险情。 2、III级应急响应 (1)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召集有关部门研究会商,对防汛抢险作出相应工作安排,防汛抗旱办公室派员首先到受灾第一线检查灾情。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注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对险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作出详细记载,对灾情及时统计上报。 (2)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要赶赴灾区第一线,按照抢险预案,组织研究制定抢险方案,调动抢险队伍,调运抢险物资处理险情,对可能影响到的下游地区,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对灾情、灾害损失及时统计上报。 第六节 防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领导指挥全市的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为市水务局。 银川市防汛组织系统图: 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部办公室 (市水务局) 各区县(市) 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部成员单位 (有关局委办) 局属各科室、 基层防洪管理所 各乡(镇) 防汛抗旱组织 所属有关 防汛抗旱机构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指挥部成员单n的主要职责如下: 1、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执行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重大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责成有关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2、银川警备区:负责组织部队、民兵预备役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汛情需要,协助市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洪救灾及执行重大抗洪抢险任务。 3、武警银川市支队: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市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和物资。 4、市水务局:承担办公室职责,负责市防指的日常工作。执行、传达防指的决定、调度命令。指导县(市)区制定防汛抗旱预案。检查、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县(市)区防汛抗旱部门作好防汛救灾工作。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综合全市防汛抗旱情况,核查统计灾情,分析总结水、旱灾害成因及减灾效益。归口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工程。负责组织防洪排水和抗旱工程的建设管理,督促县(市)区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河道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所辖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5、市建设局:参与组织城镇抗洪抢险,根据防洪规划做好城区的防洪排水规划;负责监督、检查分管的城市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城区排涝。 6、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防洪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洪工程项目的批复,建设资金及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 7、市经济委员会:负责归口管理的非公企业抗洪抢险及灾后重建家园的服务、指导。发生重大洪水险情时,及时协调,提供服务。 8、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防汛救灾工作。统计灾情并组织核查,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自治区和市政府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9、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防汛紧急期间,协助县(市)区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 10、市财政局:筹措防汛抗灾经费。审核银川市防汛抗旱办公室提出的防汛抗灾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拨经费并监督使用;负责大洪水时防汛抢险、灾后水利工程修复及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疫病防治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检查落实。 11、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检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检测、防治等工作。 12、市规划管理局:协助做好城市防洪排涝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13、市住房保障局:负责所管公房的防洪安全,做好危房群众的转移、安置,组织安排灾后群众的住房。 14、市园林管理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防洪安全和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15、市交通局: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清除碍洪设施。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与通行;及时组织对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保证公路运输畅通。做好防汛抗灾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16、市农牧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乡镇企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上级政府救灾备荒种子、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17、市商务局:负责抗洪抢险中饮食品、生活用品和抢险物资的必要储备和及时供应 18、市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9、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20、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及时提供和必要的储备。 21、市粮食局:负责抢险救灾的粮食、熟食品的调拨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22、市供电局:作好电力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保证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2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汛情、旱情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提供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降雨情况等气象信息。 24、宁夏电信银川分公司:负责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及设施的维护,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讯保障工作,有限传递防汛抗旱通讯信息,保证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信息畅通,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讯设施。 25、区农垦局防汛办:负责辖区的防洪安全。组织本系统防汛抗旱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26、西干渠管理处:固守西干渠东堤和镇北堡拦洪库堤防。在接到暴雨预报或已出现雨情,抢在山洪入渠前,渠首闸减水至关闸停水。同时,开启支斗渠闸,预泄渠水,腾空渠槽,作好洪水入渠的准备工作。服从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命令,执行《银西防洪调度运行(试行)规则》(宁汛发(2000)05号)。 27、县(市)区: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有关防洪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做好防汛宣传好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抢险;负责建立健全本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按照本地区的防洪规划,广泛筹集资金,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防洪工程建设,不得提高防御洪水的能力;负责制定本地区防御洪水方案;负责本地区汛前检查、险工隐患的处理、清障任务的完成,应急度汛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重大防汛调度命令并组织实施;负责安排解决防汛抗洪经费好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灾后救助工作,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28、爱伊河管理局:负责承担爱伊河管理和汛情、水情监测、信息传递、防汛抢险等工作任务,服从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29、西湖农场:负责承担阅海管理和汛n、水情监测、信息传递、防汛抢险等工作任务,服从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30、唐徕渠管理处:负责承担渠道管理和汛情、水情监测、信息传递、防汛抢险等工作任务,服从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31、惠农渠管理处:负责承渠道及银新干沟管理和汛情、水情监测、信息传递、防汛抢险等工作任务,服从银川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命令。 银川市各级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见附一。 三、抗洪抢险组织设置及分工 1、抢险指挥组 组 长:梁积裕 负责全市抗洪抢险统一指挥 副组长:王俊峰 负责指挥民兵预备役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郭更生 负责指挥武警实施抗洪抢险工作。 王克善 负责抗洪抢险后勤保障工作 金 平 负责抗洪抢险一线指挥工作 成 员:金 花 负责西夏区抗洪抢险指挥 陈淑惠 负责兴庆区抗洪抢险指挥 袁京平 负责金凤区抗洪抢险指挥 叶廷平 负责西干渠安全调度工作 马 全 负责抗洪抢险用地协调工作 保建新 负责灾情统计、救灾处理、安置工作 刘 福 负责协助农村抗洪抢险及灾情处理工作 刘永政 负责气象预报工作 杨 静 协助抗洪抢险一线指挥业务技术工作 指挥组下设技术小组 组 长:杨 静 成 员:汪秀琴 任卫东 邓新亮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克善 负责后勤保障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副组长:李建荣 协助组长处理具体工作 王 珺 协助组长处理具体工作 成 员:李青云 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高云山 负责抢险运输工作 郭 勇 负责防汛物资及日用品供应工作 田丰年 负责抢险医疗救护 金玉祥 负责抢险物资供应工作 顾维宁 负责粮食等生活用品保障工作 马 军 负责安全供电保障工作 章 涛 负责电信安全保障工作 保障组下设物资、交通、救护治安、联络小组 组 长:李建荣 成 员:吴文祥 保障组下设供电、通讯联络小组 组 长:王 珺 成 员:邢 钧 3、抢险施工组 组 长:金 平 负责抢险施工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副组长:雍 辉 协助组长处理具体工作。 成 员: 张建立 闫建国 陈 岚 岳国庆 贾立刚 成员单位:银川警备区各武装部 市武警支队各中队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抢险队 4、城市排涝抢险组 组 长:蒋光临 负责城市抗洪抢险协调指挥工作 副组长:魏 庆 协助组长处理具体工作 成 员:陈淑惠 负责兴庆区抗洪抢险指挥 袁京平 负责金凤区抗洪抢险指挥 金 花 负责西夏区抗洪抢险指挥 建设局所属有关单位 第七节 抢险队伍及物资准备工作 一、抢险队伍 指挥部组织机关、工厂、公安干警、武警及驻银部队15000人,西干渠城市段南部部署7000人,北部部署8000人。 西夏区防指组织机关、工厂、农场3000人,部署在园林场、第四、第五拦洪库及西干渠一线。 二、抢险物资 按照各成员单位防汛责任,抗洪抢险物资储备情况如下: 1、市武警支队组织200人的应急救援队,完成重点应急抢险任务。 2、市公安局组织100人的抢险小分队,做好抗洪抢险时领导同志的安全及紧急抢险救援工作。 3、市交通局准备200辆汽车承担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和群众疏散转移的运输。 4、市商务局储备足量饮用水、方便食品等,并备有供应物资的车辆,主要是抢险第一线。 5、市卫生局组织三个医疗救护队,做好抢险救护工作。 6、市供销社准备编织袋1000条,铁锹3000把,铅丝1吨。 7、市粮食局准备充足的抢险粮、油并熟食品,供应粮食的车辆,南北线保障供应。 8、市供电局组织抢修队,准备抢险物料,确保安全供电。 9、电信部门组织抢险维修分队,保证通讯线路的畅通,并保证正常情况下每天随时检查主要防汛单位电话,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10、爱伊河管理局、西湖农场各自组织抢险队,准备快艇等抢险物料,确保爱伊河、西湖、阅海的安全度汛工作。 11、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抢险队,准备抢险物料,确保工业园区的安全度汛工作。 12、三区按照防汛工作责任书组织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料,确保辖区的安全度汛工作。 第八节 抗洪抢险责任人、责任段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划定银西5座拦洪库、滞洪区、各泄洪干沟和西干渠东堤的防洪抢险责任区(段),明确规定各区(段)责任单位,以便在临战时,能快速组织起群防队伍投入抗洪抢险救灾转移工作,避免和减轻洪灾损失。银西第一至第五拦洪库、芦草洼滞洪区由市水务局负责;芦花滞洪区由西夏区负责;西干渠东堤城市段(长19.5km)由西夏区政府和西干渠管理处负责;爱伊河由爱伊河管理局负责,阅海由西湖农场负责;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其管委会负责。 拦洪库、泄洪沟责任段、责任人名单见附二。 附一: 银川市各级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银川市各级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县(区)市、乡(镇)对辖区防汛抗洪工作负总责。行政首长也可指定一名副手协助抓防汛工作。其防汛职责主要是: 一、督促有关部门抓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提高各级干部和社会对防汛抗洪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水患意识。 二、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及有关部门的防汛机构,解决编制、经费等问题。按业务范围明确、落实有关部门防汛的职责和任务。组织筹措防汛抗洪资金和防汛物资。 三、贯彻执行有关防汛的法规和上级防汛部门有关防汛抗洪的调度指令。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地区有关防汛的法规、制度。 四、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审批本地区黄河堤防、拦洪库、滞洪区、排洪干渠、泄洪干沟、雨污泵站等重要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方案、抢险方案及防御特大洪水方案(包括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实重要保护区有关居民安全转移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籍以保护管辖内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 五、根据防汛、水利工程的分级和规模大小等原则,组织落实重要工程的行政首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以民兵骨干的群众防汛队伍,担负汛期黄河、拦洪库、滞洪区、排洪干渠、干沟等防汛水利工程的防汛抢险任务。 六、分析本地区内防汛形势,针对防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政府及防汛部门的部署,组织提出年度和阶段性防汛工作意见,对防汛工作作出部署。汛前要组织防汛检查,并重点抓好河道、拦洪库、滞洪区、泄洪沟道、泵站等工程的清障工作,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需政府解决的问题。 七、洪水汛情来临发生时,行政首长要亲自掌握情况,研究对策。负责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统一指挥防汛抗洪,并组织协调各行业、各部门、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在防汛紧要关头,要亲临抗洪抢险前线进行指导。 八、洪水灾害发生后,行政首长要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尽快安排好群众生活,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九、汛后要组织汛后检查,督促恢复水毁工程,要把恢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作为春冬水利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并组织解决工程建设、管理、加固及水毁工程修复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保证工程建设、加固的进度和质量,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效益。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可根据以上规定制定出具体职责和要求。 附二: 拦洪库、滞洪区责任段、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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