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全力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陕西省  
【发文字号】 陕价检发〔2008〕90号
【发布日期】 2008-06-24
【实施日期】 2008-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全力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
陕价检发〔2008〕90号



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全力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集中时间抓住重点,在今年三月份化肥价格检查的基础上,使本次专项检查不断深入,确保化肥市场价格稳定。
  二、各级价格部门要根据检查分工,对本辖区化肥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我省今年实行财政补贴的化肥进行逐批检查,使省上的这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各设区市物价局应在每月10日、25日将本地市场价格动态和检查进展情况,以及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上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10月10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省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