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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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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陕西省  
【发文字号】 陕人发(2008)122号
【发布日期】 2008-06-24
【实施日期】 2008-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扬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我省高级经济师从2003年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办法以来,在各级人事职改和计划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级经济师考评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现就2008年考评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高级经济师报考的专业仍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财政税收、金融与投资五个专业。
  二、2007根据年考试内容的安排,2008年的考试内容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三个专业的“理论”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基础”科目,财政税收、金融与投资两个专业的考试为“理论”和“实务”两个科目上。复习大纲仍延用2006年编印的《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考试得以大纲》。
  三、2008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定为7月1日至7月18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条件按“陕人发(2003)6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四、考前培训工作仍委托省计划干部培训中心承担。
  五、申报评审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必须与考试合格证书上的专业保持一致,不得跨专业进行评审。
  六、考试时间暂定在2008年9月21日进行,具体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七、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在2008年11月进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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