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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责任分解》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6-25
【实施日期】 2008-06-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现将《2008年度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2008年度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和责任分解
  一、2008年度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按照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一个坚决、三个更加”基本要求,加快完善具有湖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促进从严治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深化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改革,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实行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市县乡三级统一招投标平台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
  ——强化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运行过程作为公开的重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单位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项目和涉企培训办班专项清理,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行政权力的内、外部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深入纠风治乱,着力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开展涉企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深入实施“456”民生工程,推动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强对重大民生问题监督检查,促进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各项政策的落实。
  ——坚持从严治政,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继续加大力度,坚决查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敛钱财以及违规插手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政风建设,着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服务一线创新业”活动。深化效能建设,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对公务消费、公务用车、公费出国的监督管理。加强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加强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土地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二、2008年度市政府廉政建设主要工作责任分解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加快建立行政问责制度。
  责任领导:马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改革。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实施绩效评价。研究出台部门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马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参与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三)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政府内部监督。
  责任领导:马以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参与单位:市直属各单位
  (四)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维护资金安全。
  责任领导:马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监察局
  (五)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领导:马以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加快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逐步拓展重点建设项目廉政监察组派驻范围和领域。
  责任领导:吴水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湖州开发区管委会等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责任领导:吴水霖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直属各单位
  (八)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实时监察系统,提高监督实效。
  责任领导:吴水霖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办、市财政局等
  (九)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
  责任领导:吴水霖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参与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制办等
  (十)深化效能建设,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纠正和查处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尚。严格执行精文简会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认真落实公务午餐快(便)餐制。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探索实行公车费用核算和公示制度。
  责任领导:吴水霖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
  (十一)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领导:吴水霖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
  (十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项目和涉企培训办班专项清理,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责任领导:吴水霖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市监察局
  参与单位: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
  (十三)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责任领导:周杰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贸粮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
  (十四)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责任领导:周杰
  牵头单位:市经委
  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十五)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公示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监督管理。
  责任领导:倪玲妹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十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农村卫生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平台;推行网上集中采购和网上限价竞价采购的办法,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作的监管。
  责任领导:倪玲妹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等
  (十七)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问题。
  责任领导:方新旗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建设局等
  (十八)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及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的土地出让情况进行专项清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责任领导:杨建新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
  (十九)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严肃查处各种面向农民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农业直补政策,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杨建新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湖州电力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闻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交通局
  (二十)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
  责任领导:李建平
  牵头单位:市外办
  参与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
  (二十一)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合谋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领导:李建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二十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统一招投标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逐步规范限额以下工程及材料等采购行为。
  责任领导:李建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法制办、市工商局等
  (二十三)开展涉企中介组织专项治理,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
  责任领导:李建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湖州检验检疫局等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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