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台州市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的安全监管,有效堵截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非法运输贩卖渠道,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和促进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和实现“平安奥运”为目标,以巩固和完善行业安全监管机制为主线,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方针,着力解决当前客运、货运、寄递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违禁品在上述行业中流通,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消除治安隐患,为奥运安保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突出治安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解决,行业安全隐患得以基本消除,发现、控制、打击非法携带、托运和运输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等的能力明显提升; (二)发生在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的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三)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检设备配备更加完善到位; (四)客运、货运、寄递行业日常监管、检查制度更加完善规范; (五)客运、货运、寄递行业业主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位; (六)客运、货运、寄递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行业范围 要加强以下三大行业的安全监管: (一)公路客运行业; (二)公路货运行业; (三)邮件寄递行业。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集中整治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元茂荣为组长,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棉权为副组长,周星耀(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立刚(市工商局副局长)、贺匡林(市交通局副局长)、王斌(市邮政局副局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统筹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周星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及市公安局等单位各一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上传下达等工作。 公路客运、公路货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由交通部门组织牵头,督促指导公路客运、公路货运企业完善和落实旅客、货物安检的具体规章制度,对客运、货运企业未落实危险物品查堵制度进行依法处罚,引导无证照企业主动申办证照,取缔无证货运活动。 市政府明确,寄递行业安全监管由邮政部门组织牵头,督促指导完善和落实寄递行业收寄物品开包查验制度及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日常检查,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并密切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工商部门积极会同其他部门打击取缔公路客运、货运、寄递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二)强化公路客运行业安全监管 1、健全旅客进候车室安检工作规范。进入候车室旅客的行包一律进行固定X线安检仪检查;旅客一律通过安检门检查,对可疑人员由车站安检人员通过询问或手持安检仪进行检查。 2、落实经费保障,配备安检人员和设备。由各客运站落实经费,根据客流量配备X线安检仪、安检门和手持金属探测仪,落实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3、改善汽车客运站的硬件条件。从便于掌控进出场站人流、物流的要求出发,投入相应资金对场站进行封闭性改造,统一旅客进出通道;改进车站内部行李房设施,尽可能建成规范的大行 李房,并统一行李进出口。 4、完善行李房直接装车托运货物的安检工作。交通部门指导各场站完善安检工作机制,明确安检工作的人员组成、程序、方法和处置措施等内容,保证所有货物能安检后出站。 5、开展安全督查工作。整合交通、公安、工商、货运企业等各方力量,成立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车站落实危险物品查堵制度及相关安全制度进行督查,督促各车站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强化公路货运行业安全监管 1、与各公路货运企业业主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各业主对自己承运货物的安全性负首要责任,要求每家货运企业按照规模大小配备安检人员和设备,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各岗位人员的职责。 2、建立托运货物安检工作规范。对可疑货物需要开箱检查,对来自和发往敏感国家、地区的货物要实行抽检制度。 3、开展对无证照企业的取缔整治行动。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展联合整治等形式,打击无证照经营活动,规范货运市场秩序。 4、开展督查抽检工作。整合交通、公安、工商、货运企业等各方力量,成立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联托运单位和卸货点货物进行抽检,督促业主落实货物安检措施。 5、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由交通部门牵头,组建货运业协会,发挥自治组织在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6、严格责任倒查工作。从我市发出的货运车辆因违反规定运载危险物品、违禁品发生案件、事故的,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依法追究相关联托运和卸货点企业主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寄递行业安全监管 1、与各寄递行业业主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各业主对自己所寄递的邮件的安全性负首要责任,要求每家寄递企业按照规模大小配备安检员,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安全制度,落实各岗位人员的职责。 2、建立健全寄递行业安全检查机制。寄递人要凭有效身份证件投寄,寄递企业要做好身份核实登记,对承递的邮件一律进行开包查验,并做好查验情况登记。 3、建立寄递行业发现禁寄物品处理办法。寄递行业对各环节发现有违规邮寄危险物品、违禁品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开展督查抽检工作。整合邮政、公安、工商、寄递企业等各方力量,成立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寄递企业承递邮件进行抽检,督促业主落实货物安检措施。 5、开展对无证照企业的取缔整治行动。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开展联合整治等形式,打击无证照经营活动,规范货运市场秩序。 6、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市政府明确,由邮政部门牵头,指导建立寄递行业协会,不断完善运行体制,推进行业自律。 五、方法步骤 加强和规范我市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8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1、成立领导组织,对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落实经费,加强安检硬件投入。 3、建立健全安检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流程等。 4、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1日至8月10日) 1、与各行业业主签订责任状。 2、按工作规范流程实施安检工作。 3、对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研究解决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4、对无证照经营的企业进行取缔整治。 (三)完善提高阶段(2008年8月11日至8月20日) 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客运、货运、寄递行业安全监管,是省委有关领导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所提出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是实现“平安奥运”、“平安台州”一项具体举措,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平稳和经济持续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实行部门联动,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三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相关安检须知、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提高经营单位、业主和人民群众对非法买卖、收藏、携带、运输、寄递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消费者的理解支持。对工作中发现的不法行为、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严管重罚的良好氛围,震慑违法犯罪。 (三)健全机制,讲究实效。加强客运、货运、寄递行业的安全监管是大势所趋,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尝试,在充分考虑企业和各经营业主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和机制,实行长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