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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田家炳专项基金扶助重庆贫困地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区县和选拔培训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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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教师〔2008〕14号
【发布日期】 2008-06-26
【实施日期】 2008-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田家炳专项基金扶助重庆贫困地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区县和选拔培训者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高校,市教科院,委属各中小学:
  为大力提升我市贫困地区中小学英语教师的整体素质,切实推进城乡英语教育教学均衡发展,香港田家炳基金会拟通过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在渝设立专项基金,扶助我市贫困地区中小学英语教师的培训提高。经研究,决定在我市20个国家和市级扶贫工作重点区县中选择6个区县作为项目实施区县,并公开选拔160名优秀英语教师,作为项目培训者参与项目的培训实施工作。现就实施区县申报和培训者选拔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县申报
  (一)资格范围
  凡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国家和市级扶贫工作重点区县,均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区县政府高度重视。能将项目实施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配套解决项目实施所需经费和教师编制,并能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所需人事管理办法及奖励措施。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就辖区内中小学英语教育教学现状、英语教师基本情况作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制定了本地区英语教育发展规划和英语教师培训中长期计划,坚持开展英语教师专业化培训提高工作,并能为项目实施配套制定编制、人事、经费等管理办法。
  3.英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较好。区域内中小学英语教师专职化程度较高,中小学英语教学水平在所在片区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申报要求
  在广泛调研、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本区县申报报告,并以区县政府名义进行申报。申报报告应充分反映申报条件要求的各项内容,同时填报田家炳专项基金扶助重庆贫困地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区县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2008年8月31日前交市教委师范教育处。
  二、培训者选拔
  (一)选拔范围
  1.国家和市级扶贫工作重点区县的市级骨干英语教师及英语本科专业毕业的新入职英语教师;
  2.区县教师进修学校(院)的英语教研员及市级骨干英语教师;
  3.在渝高师院校英语专业教师。
  (二)选拔条件
  1.英语语言素质好,听说读写能力强;
  2.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承担或参加过区县、市、全国中小学英语示范课和优质课竞赛;
  3.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备网上指导交流的能力。
  (三)选拔方式
  1.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负责组织(高师院校以院系为单位进行),凡符合有关范围和基本条件的英语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需填写培训者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供一篇500字左右的英语文章和200字左右的英文自我介绍。
  2.初选。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高师院校由院校负责)初选。区县(院校)初选人员名册(见附件3)请于在2008年9月15日前报市教委师范教育处。
  3.审定。各区县(院校)报送的初选人员,由项目专家委员会组织考核(考核办法另行通知),考核合格者报送市教委审定。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  附件:1.田家炳专项基金扶助重庆贫困地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区县申报表

  2.田家炳专项基金扶助重庆贫困地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项目培训者审批表

  3.田家炳专项基金扶助重庆贫困地区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项目培训者初选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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