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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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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安徽省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08〕34号
【发布日期】 2008-06-27
【实施日期】 2008-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当前我省财政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收入征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财政收入工作的领导。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措施,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要坚持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要严格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各市、县要加强组织协调,分解落实收入任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多收、超收,确保圆满完成全省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二、严格控制会议及活动要建立健全会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量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少开会,开短会,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要严格执行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节约会议开支。严禁会议主办单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会议一律实行自助餐制,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要认真贯彻招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三员分离、三单合一、严格标准、定点接待、规范管理、单独列支、定期公布、实名登记”制度。要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的调研、考察活动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推行工作餐制,简化公务接待。
  四、严格控制出国团组要加强出国团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有关文件的要求。除涉及外交和国家安全重要工作及商务谈判、签署重要协议与合同、出席国际会议等确需出国外,严格审批其他出国团组,严禁因公出国(境)旅游。要严格审查因公出国团组的经费来源,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强化人民币用汇限额预算审核管理、出国人员实际经费开支核销管理,严禁出国经费超预算、超标准。
  五、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严格公务用车更新配置,实行单位申请、集中审批、政府采购、统一分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节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
  六、严格预算管理要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和“雪中送炭”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支出,确保18项民生工程、社会建设、“三农”、抗震救灾、应急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要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切实减少预算追加,大力降低行政成本。各级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讲排场、比阔气等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今年是奥运之年,又适逢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我省“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节俭意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财政增收节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夺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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