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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改本市商品和服务标价签内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北京市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6-30
【实施日期】 2008-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改本市商品和服务标价签内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督,正确引导消费,现就更改本市商品和服务标价签内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  一、取消标价签中“监制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字样及“物价员”字样。
  二、标价签中增加:“监制编号:***”、“价格举报电话:12358”、“监督电话:***”等内容(监督电话指行业主管单位或本经营场所的服务监督电话)。
  三、倡导商品和服务标价签使用中英文标注,英文标识统一按市政府外办核准的“商品标价签中英文标识标准译法”(详见附件1)标注。
  四、从发文之日起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对于目前我市销售和使用的标价签(包括自制价签),使用期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
  五、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  附件1:
商品标价签中英文标识标准译法
商品标价签  Price Tag
降价商品标价签  Tags for Discount Products
品名  Product Name
编号  SN.
产地  Place of Production/Place of Origin
规格  Specifications
等级  Class/Grade
单位  Unit
零售价  Retail Price
监督电话  Complaints Hotline
原价  Regular Price
现价  Current Price
降价原因  Reason for Discount
降价时限  Discount Duration
监制编号  Supervised No.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Price Complaints Hotline 12358
 
  附件2:
新商品标价签式样(http://www.bjpc.gov.cn/tztg/200805/P02008052941462550159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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