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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发〔2008〕26号
【发布日期】 2008-07-04
【实施日期】 2008-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扶弱助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市坚持不断的为残疾人办实事,有效的改善了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为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工作力度,市政府决定,2008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对 1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对50名盲人进行按摩和计算机专业技能培训
  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万元,市、区县共配套资金5万元;采取多种形式,对1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对50名盲人进行按摩和计算机专业技能培训。
  二、实施危房改造项目,在印台区和宜君县分别完成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5万元;市级财政和实施项目区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改善 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三、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90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实施聋儿救助项目,救助聋儿20名;为10名脑瘫儿童进行引导式康复训练;为2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为2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实施免费矫治手术;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为3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服药,为3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住院治疗;完成50O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四、资助10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残疾大学生入学
  争取省级专项资金,配合“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等扶残助学项目,资助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并为残疾大中专新生按照大学学生每人3000元、大专学生每人2000元、中专学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申请省级专项一次性资助。
  五、资助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养殖业、种植业、手工业等家庭副业
  争取省级专项资金5万元,资助全市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养殖业、种植业、手工业等家庭副业,每户资助1000元,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
  六、在10个乡镇、社区创建省级残疾人“温馨家园”
  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0万元,市级财政和区县财政共配套资金20万元,在全市10个乡镇、社区创建省级残疾人“温馨家园”。
  七、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市级财政和区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9万元;为全市44个乡镇、57个社区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组织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八、建立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投入启动资金5万元,在新区建成铜川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轮椅、各种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具服务。
  九、开通市电视台手语节目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万元;从今年起开通市电视台手语节目,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
  十、完成市聋儿语训部搬迁工程,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楼,年内投入使用
  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改善市聋儿语训部的设施,将市聋儿语训部迁入新址。完成各项配套工程;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楼建设,年内投入使用。
  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对残疾人的关爱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反映在具体工作中,多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铜川做出新的贡献。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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