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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平安度夏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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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上海市  
【发文字号】 沪老龄办发〔2008〕16号
【发布日期】 2008-07-14
【实施日期】 2008-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平安度夏工作的通知
沪老龄办发〔2008〕16号


各区县老龄办:
  据本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仍有较长的极端高温天气和较多的高温天数。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切民生的指示精神,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在今年平安度夏、愉悦暑期生活,把党和政府、社会的的关怀送到每个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身边,现就今年夏令期间普遍开展关爱、帮助社区老年人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遍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各区县和社区老龄组织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志愿者对社区老年人进行慰问活动,特别是对长期居住本地区的独居老年人和纯老家庭的老年人情况进行一次排摸,结合志愿者对独居及纯老家庭的老年人开展上门关心、献爱心、送清凉等活动,对他们的燃气、水电、家用电器,以及防暑降温和通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帮助整治。要动员广大党员群众、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打扫卫生或适当帮助改善居住条件。社区民政干部,对在高温期间发生临时困难的老年人要提供必要的临时帮助,解决临时困难。社区卫生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保健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检查督促社区老年活动、服务设施的防暑降温措施。各级社区组织要不断加大投入,力求提高老年活动室的空调到位率,对已经安装空调的活动室要及时开启空调使用。对现有的社区老年活动室普遍开展防暑降温措施的检查,及时添置相关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放置清凉防暑用品,保证老年活动室的安全、正常开放。对活动室的夏季活动项目加以适当调整和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辟社区老人避暑场所,解决部分确实没有防暑条件的老年人的避暑问题。同时也要对本社区的养老和日托机构、老年人助餐点,特别是送餐服务进行暑期安全和食品卫生检查,严格制度管理,对有些不符合防暑要求的助餐点可以临时暂停供餐,防止发生群体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及时处置应急事件。要加强对涉老纠纷的调处,及时处置老年人家庭内部以及邻里间矛盾纠纷,对一些日常少有亲朋好友上门的老年人要特别注意其人身安全,组织志愿者提供心理慰藉和谈心聊天活动。对发现有意外或老年人失踪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应急预案有序处理。
  四、广泛开展尊老敬老的社会宣传。结合今年孝亲敬老的评选表彰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和社区宣传工具,组织尊老敬老的宣传,推广安全度夏的生活常识,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普遍要求老年人的子女、亲属对单独居住或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进行看望和关心。在社区可以开展健康有益的居民纳凉晚会,进一步营造社区浓郁的敬老氛围。
  各区县老龄办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投入相应的设备和公用事业经费,检查演练社区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及时上报有关信息,7月底以前各区县老龄办要将活动情况、有关数据上报市老龄办。
 
上海市老龄办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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