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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健全制度阶段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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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安徽省  
【发文字号】 皖经办函[2008]408号
【发布日期】 2008-07-19
【实施日期】 2008-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健全制度阶段的实施意见

  根据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皖制建组发(2008)3号),皖经办函(2008)194号文件精神,我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已转入第二阶段健全制度阶段。为扎实做好本阶段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制度阶段工作的重要意义
  健全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在健全制度阶段,既要开展制度的清理、修改、完善和创新工作,又要研究提出保障制度落实的措施,只有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这一阶段工作,才能保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制度阶段的四个重点方面
  健全制度阶段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皖经办函(2008)194号文件已做了明确布置和分解。委机关各处室局和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要认真对照要求,扎实做好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抓好制度清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委机关各处室局和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尤其要对(2008)194号文件中确定的两个方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重点清理,并根据“坚持、完善、废止”的不同要求做好分类登记。并结合清理和审查结果,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立、改、废”的意见,报委办公室。
  (二)抓好制度完善。在全面清理、审查的基础上,对那些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相脱节、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的制度,及时予以废除;对那些不适应反腐倡廉现实需要,特别是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制度,抓紧修订、完善;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抓紧制定配套措施。此项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
  (三)抓好制度创新。坚持改革创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形成制度体系为目标,从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入手,从四个方面推进制度创新:一是围绕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二是围绕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三是围绕政务公开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9月底前,委机关各处室局和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要有重点地创新一批制度。
  (四)抓好制度落实。要针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制度落实的措施,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要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将制度的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总体规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之中,采取多种形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制度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二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把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并充分发挥政风效能监督员等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三要完善评估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制度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落实措施,确保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三、健全制度阶段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健全制度阶段,要全面贯彻皖经办函(2008)194号文件提出的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在本阶段,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继续抓好学习。在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委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找出找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各处室局、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健全制度的全过程,把实际情况摸清楚,把存在的问题研究透,找出并明确制度建设和创新的重点。同时,还要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源头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将其上升为制度规范。
  (三)注重制度质量。要确保制定的反复倡廉制度符合实际、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既注重基本制度,又注重实施细则;既注重惩戒性制度,又注重激励性制度;既要注重实体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二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注意做到制度建设与推进工业经济、非公经济、中小企业科学和谐发展和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相适应,与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基本要求和决策部署相统一,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协调。
  (四)切实强化领导。委机关各处室局和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健全制度阶段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达到预期的目标。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协调,既要注意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又要注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健全制度阶段工作的落实。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既是重要的业务主管部门,也是制度建设的关键部门,要在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分工负责制的要求,扎实有效地抓好本部门牵头负责的反腐倡廉重点制度建设。健全制度阶段的时间为7个月,每个环节的工作基本完成后,都要及时进行“回头看”,做好补缺补差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好的做法、经验、建议和有关情况报送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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