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局《关于推进引进内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东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8-21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贸局《关于推进引进内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08〕9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经贸局《关于推进引进内资工作的意见》(东经贸〔2008〕240号)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推进引进内资工作的意见

(东经贸〔2008〕240号)

 

为提升我市利用内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内源型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市的产业结构,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推进引进内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加强内资引进与合作,提升利用内资水平,是我市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当前,国内地区之间引进和承接配套大项目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个地区纷纷瞄准内资大型项目植根性强、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大、对地方税收贡献明显等特征优势,不断加大引进内资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大型内资项目。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市引进外资工作压力增大,整体呈放缓趋势,因此,加快吸引利用好国内的优质资本,实现内外源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集聚优秀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城市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拿出像过去我市抓外资引进一样的劲头来抓内资引进工作,大力营造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着力提升招商引资的热情,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引进内资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引进内资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东莞市引进内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引进内资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建规划局、环保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和东莞生态园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各镇街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镇街引进内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引进内资工作机构,落实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形成市镇街联动的工作机制。

要充分发挥市引进内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引进内资工作的协调领导,建立引进内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分析研究全市引进内资工作,制定重点引进内资项目工作计划,协调解决优化投资环境、引进内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和相关产业园区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引资工作,收集和整理本地区引进内资项目情况,及时报送市引进内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报。建立引进利用内资工作考核机制,把引进内资工作纳入镇街政府的工作考核范畴。

三、基本思路

围绕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发展战略,从产业发展实际出发,把引进内资工作与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结合起来,通过发挥我市投资创业环境、城市宜居环境和产业配套环境等方面的优势,着力引进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充实和完善产业链条,有着带动效应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资金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优质项目和大型龙头项目,着力引进先进制造、研发技术、企业总部、营销中心等重要环节,不断完善和延伸我市产业链条,提高产业层次,推动企业集聚,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东莞产业竞争力。

各大产业园区、各镇街根据自身产业定位和发展特点,要进一步明确引进内资的工作重点和计划,做好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息跟踪,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推介和招商活动。鼓励内资企业与我市民营企业合资合作,积极拓展吸引内资的新领域,不断增强我市吸引内资的新优势,努力开创我市吸收内资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重点

这里引进内资的含义是指东莞市行政区划以外的国内资金。引进内资,就是指以独资、合资、合作、收购、控股、参股、BOT(建设-经营-转让)投资方式、增资扩股、利润再投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内资金在东莞进行项目投资的活动。我市引进内资工作的重点是:以加快构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产业规模化、高级化、适度重型化、集群化、信息化、本土化水平加快提高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瞄准国内大型国企、军工企业、知名民营企业投资发展动向,重点引进电子信息、软件技术、文化创意、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环保科技、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端产业和新兴潜力产业项目,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同时,进一步加强为生产环节服务的产业支援服务业引资力度,重点加强对现代物流业、会展业、中介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现代商贸业和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引进工作,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引资目标。由市经贸局牵头,搜集国内大型国企、军工企业、知名民营企业的情况和投资信息,制定我市引进内资重点目标企业名录。根据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针对我市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编制我市引进内资的产业目标及引资指南,便于各产业园区、镇街和有关企业开展有目标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加强招商工作。各大产业园区、镇街要总结和吸收过去我市在引进外资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和创新,将其运用到内资引进工作中来,尤其是要像过去频繁到香港招商一样,频繁到京、津、沪、穗等国内大城市招商;像过去密切联系在港乡亲协助招商一样,密切联系在国内的乡亲协助招商;像过去热情款待港商等外商一样,热情款待国内投资者。依靠市内外各种资源和力量,不断丰富和创新招商方式方法,实行“走出去”招商和“引进来”招商相结合、园区招商和企业招商相结合、主动招商和以商引商相结合、自行招商和委托招商相结合、传统招商与网上招商相结合等多种招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招商模式,吸引社会能人和专业公司积极参与有偿招商活动,提高招商专业水平。加强重点专项招商,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针对产业链缺失和关键环节,结合重点企业名录和投资指南,联合市有关部门、产业园区、镇街或企业,组成小分队开展专项招商活动。瞄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有选择地登门招商,开展重点攻关。

(三)重视宣传推介。制定年度推介活动计划,每年组织相关的产业园区、镇街和企业,到京、津、沪、穗等国内大城市开展大型的投资环境推介和招商活动,为国内投资者创造更多考察、沟通、合作的机会。同时建立引进内资专门网站,搭建我市引进内资对外宣传推介、招商互动交流平台。加强与各类招商中介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投资环境宣传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体系。

(四)健全信息管理。市经贸局要加快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和健全相关的企业信息库,及时收集并不断更新企业信息,动态跟踪重点引资项目的发展动向,力求及时准确地为产业园区、镇街和有关企业提供信息,逐步实现全市内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引进内资工作简报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通报全市引进内资工作情况。各级政府部门要逐步完善引进内资的统计机制,进一步统一引进内资统计口径,建立内资情况统计分析制度,系统地对利用内资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政策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引进内资的统筹协调工作,强化市一级对引进内资项目的协调、指导、服务作用,各部门、产业园区和镇街要把好内资的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引进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经济效益低和劳动密集型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的项目落户,切实提高引资的规模和效益。重点发挥松山湖、虎门港、东莞生态园、东部工业园等市级园区作为引进内资主要载体的作用,同时兼顾各镇街产业发展特点,明确产业分布,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打破行政区域局限,实现项目资源在我市各大产业园区、各镇街更科学合理配置,形成各大产业园区、各镇街之间优势互补、项目资源共享的良好协作局面。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引进内资专门的工作经费预算,用于开展宣传推介、组织招商活动、跟踪服务企业等工作。各大产业园区、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引进内资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相应的引进内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招商引资各项活动,扶持和鼓励重大项目引进、技术合作,奖励成功引进大项目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相关人员。

(三)确保资源要素供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改善土地、水、电等资源要素的供给水平。在土地资源方面,对于符合国家鼓励发展产业政策,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的大型内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通过推进闲置地处理,加快“三旧”改造,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整合土地资源。同时,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确保土地资源对重点项目的供给。另外,供电、供水、电信、邮政、市政等部门对大型内资企业的基建工程实行优先安装水、电、通信及市政等配套设施,确保供电、供水、通信畅通。

(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银行资金加大对内资项目信贷支持力度,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的突出问题。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大型内资投资项目,金融机构要对推荐的内资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和提供服务。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宽内资企业的融资渠道。积极推进我市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探索多元化的担保方式,通过规模效应引进一些风险资本和金融担保公司与内资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资本输入输出关系,为内资项目提供资本对接服务。

(五)加强人力资源支持。贯彻落实市有关人才政策,积极为内资企业提供人才服务。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强重点职业学校和市中职实训中心的建设,积极开展“订单式”人才对口培养,为内资企业提供更多实用性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另外,创新人力资源引进方法,组织内资企业到劳动力输出主要省、市开展招工活动,拓宽与本省东西北地区和省外劳务合作领域,满足内资企业对劳务的需求。

(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建立市、镇两级内资项目统计制度,对我市内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各镇街、有关部门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为内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协助内资企业办理有关的项目设立审批手续,做好对内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内资企业在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善于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推行内资企业网上登记、办事、咨询和投诉等“在线服务”,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信息服务。

(七)不断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环境。健全监督协调机制,规范办事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公开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于重大内资项目,在证照办理、建设用地等行政审批实行特事特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继续优化市场环境,落实好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加强收费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动建立以诚信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大力打击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