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英街商贸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8〕9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英街商贸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英街商贸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英街商业贸易的管理,促进中英街商业贸易健康发展,依据《深圳市商业网点规划(2006-2010)》,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中英街的商贸管理实行“一个定位”,“五个确定”
(一)“一个定位”。
中英街是连接深港两地的“边境特别管理区”,是闻名全国的品牌,“深圳八景”之一。其“一街两制”的历史与文化特色具有较高的旅游与商业价值。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商业贸易的繁荣,以及边境管理法规的逐步完善,中英街商贸发展定位为"一国两制"历史文化景区和名优小商品特色商业街。以“一街两制”为主要特色,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休闲旅游景区和名优小商品一条街为一体,突出历史文化特色、岭南客家风情和特色旅游购物。
(二)“五个确定”。
1.定业态。主要发展零售业,适量配套餐饮。零售业重点发展专业店、专卖店、折扣店和超市,积极引进香港和国外著名品牌店。餐饮业是为购物配套的休闲式小餐馆、茶馆、酒吧和咖啡屋。不发展批发市场、大型百货、大型酒楼和加工生产业。
责任单位:盐田区贸工局牵头,盐田工商分局配合。
2.定商品种类。零售商品种类以日用品、化妆品、纪念品、服装、常用药及保健品为主。引导中英街商铺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通过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限制售卖手机、相机、摄像机等电子商品和大宗高档商品。
责任单位:盐田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盐田工商分局、盐田区贸工局、沙头角检验检疫局配合。
3.定额进出,明码标价。携带进出中英街的商品数量和免税征税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关于进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人员携带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商场须给顾客以明确的指引。
责任单位:盐田工商分局、沙头角海关。
4.定货源渠道。商品进货不管来自内地或香港,须经过正常及合法渠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关于进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车辆及所载物资的管理办法》、《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不得走私。
责任单位:盐田区打私办牵头,盐田区贸工局、盐田工商分局、沙头角海关、沙头角检验检疫局配合。
5.定经营模式。对中英街临街铺面实行整合,通过招投标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有经验的1至2家企业负责经营,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收银、统一负责”。经营企业须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边防等部门备案,自觉接受监管。
责任单位:盐田区贸工局牵头,盐田工商分局配合。
二、明确中英街的责任分工为“一个责任主体”,“五个主要执法机构”
(一)“一个责任主体”。
盐田区人民政府为中英街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中英街的经营秩序和商业发展负总责。
(二)“五个主要执法机构”。
沙头角海关和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沙头角检验检疫局、省边防武警六支队、盐田工商分局、盐田公安分局为中英街管理的主要执法机构。海关负责进出中英街货物的查验和反走私工作;沙头角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中英街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省边防武警六支队负责进出中英街人员及车辆的发证与查验工作;盐田工商分局负责中英街的工商行政与物价管理工作;盐田公安分局负责中英街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同时,盐田区相关职能部门及盐田质监分局等单位负责协助中英街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各单位在盐田区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到岗,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确保中英街商贸管理达到“一个目标”,“五个严管”
(一)“一个目标”。
通过严格监管和严格执法,确保中英街商铺经营有序,杜绝货物走私和商业欺诈。
(二)“五个严管”。
1.严管货物。控制调入中英街内物资指标,严格监管进出中英街的物品,杜绝走私。中英街内产生的可利用废旧物资由经政府批准的废品收购站统一处理。
责任单位:沙头角海关牵头,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沙头角检验检疫局,盐田区打私办、贸工局、环保局配合。
2.严管人员。加强证件管理,对中英街内居民、游客、学生和到中英街内工作的各类人员进行分类细化管理,把好发证、验证和现场监管三大关,保护当地居民和守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走私、欺诈、黑导、黑托等不法分子,禁止越境从业等与所持证件身份不符的各类活动。
责任单位:盐田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省边防武警六支队、盐田公安分局、盐田工商分局、盐田区旅游局、沙头角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办、中英街社区工作站配合。
3.严管业主。要求中英街内商铺业主按照盐田区的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和商铺出租与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使用物业,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责任单位:盐田区贸工局牵头,盐田工商分局、沙头角街道办、盐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配合。
4.严管商家。加强对中英街商铺经营者的管理,杜绝商业欺诈,防止铺面非法转租,确保良好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盐田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盐田工商分局,盐田公安分局,盐田区城管执法局、贸工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配合。
5.严管商品。加强监管和检验,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按有关规定禁止售卖不允许经营的商品。
责任单位:盐田工商分局牵头,盐田质监分局、沙头角海头、沙头角检验检疫局、盐田区贸工局配合。
四、完善和落实中英街的“一张监控网络”,“五项监管措施”
(一)“一张监控网络”。
增设监控摄像镜头等必要的监控与检查设备,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形成“一张监控网络”,实现各执法与监管部门对中英街及其铺面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和录像监控。
责任单位:盐田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盐田工商分局,沙头角海关,沙头角检验检疫局,盐田区工务局、沙头角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办配合。
(二)“五项监管措施”。
1.完善中英街日常巡查机制。执法单位各司其职,确保监管到位,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盐田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盐田公安分局,盐田工商分局,盐田质监分局,盐田区城管执法局、沙头角街道办等配合。
2.建立购销台账和账目抽查制度。对中英街商铺实行不定期调货、查账,对问题商户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公示、处罚,确保货物来源、商品质量和交易行为符合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盐田工商分局牵头,盐田区国税局、地税局、维稳及综治办配合。
3.建立中英街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盐田区领导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中英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邀请香港监管机构参与,加强深港合作,形成备忘录共同遵照执行。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盐田区委政法委、宣传部,盐田区政府办、监察局、贸工局、城管执法局、旅游局、沙头角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办、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盐田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盐田区国税局、地税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沙头角检验检疫局,省边防武警六支队。
4.建立和规范发票管理制度。中英街内商铺销售货品必须开具正式发票,有关部门对其发票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加强税收监管。
责任单位:盐田区国税局牵头,盐田区地税局、盐田工商分局配合。
5.健全监督机制,完善服务设施。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电子邮箱,完善中英街廉政监督员制度,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在中英街关口设置电脑触摸屏,连接深圳信用网,供消费者查询中英街内商家信用情况,增加监管透明度。完善监管服务设施,设置适量的桌、椅、太阳伞、公共厕所等,为游客、居民和执法人员提供良好服务设施,体现人文关怀。
责任单位:盐田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盐田区委宣传部,盐田区政府办、应急指挥中心、工务局、沙头角街道办,盐田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沙头角检验检疫局,省边防武警六支队,盐田区中英街管理办、中英街社区工作站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