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早餐市场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的意见
武政办〔2008〕1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努力构建“卫生、安全、营养、方便”的早餐供应体系,倡导健康、文明的早餐消费方式,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早餐的消费需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早餐市场、推进我市早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为指导,以服务民生、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中心,以“卫生、安全、营养、方便”为标准,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规范经营、有效监管”为原则,通过整顿无证早餐网点,严格卫生监管,规范经营秩序,鼓励室内经营,发展连锁网点,推进标准化生产,倡导文明健康消费习惯,加快建设“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品种丰富、业态多样、卫生达标、环境舒适”的早餐服务网络体系。到2012年底,规范经营的早餐网点数(即连锁店、专营店、快餐店、早餐市场、特色街区、早餐车)达到全市早餐网点数的80%以上;培育一批放心早餐品牌连锁企业和早餐食品配送供应商;发展一批放心早餐达标示范店和规范的早餐经营市场;提高早餐市场经营服务水平,规范早餐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步骤
早餐工程建设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市、区结合,以区为主,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其工作步骤为:
第一阶段(2008年)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是宣传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组织动员企业参入早餐工程建设,引导广大市民培养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并以区为单位,加强早餐市场调查,制订各区早餐市场发展规划。同时,有序推进早餐车的发展。
第二阶段(2009年至2010年)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区要大力整顿无证经营的早餐网点,取缔未经批准的占道经营网点和市场。制定早餐经营规范标准,引导企业按标准达标,建设一批早餐工程达标示范企业和规范经营的早餐市场。
第三阶段(2011年至2012年)为巩固发展阶段。发展一批现代放心早餐品牌连锁企业和早餐食品配送供应商,建成一批富有地方风味特色的具有规范化、规模化的早餐街区和市场,全面建立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特点,适应城市品味,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现代早餐业。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商务部制发的《早餐经营规范》(SB/T10443—2007)。根据早餐店、早餐车、早餐经营供应单位、早餐食品供应商的不同情况,推行规范化经营管理,确保早餐供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防疫、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各类早餐经营达标示范单位的行业标准,每年开展达标示范店的创建评审工作,促进我市早餐经营场所5年内基本达到部颁标准,并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示范店。
(二)大力发展早餐连锁经营。采取多种形式培育做大早餐龙头企业。一是支持和鼓励具有经营特色、品牌效应、市民公认的早餐店走连锁化的发展道路;二是推动早餐连锁店按照品牌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经营连锁化、配送集中化要求,组织生产和经营;三是鼓励国内外名牌快餐连锁企业参与早餐工程建设,促进早餐工程建设走向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的道路。5年内,逐步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早餐品牌连锁企业。
(三)规范合理设置放心早餐车。按照布局合理、方便消费的要求,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市貌的情况下,在早餐网点薄弱的区域适量设置早餐车。随着早餐工程的发展,占道经营早餐车将逐步进入室内经营。
(四)充分利用单位食堂资源扩大早餐供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和动员现有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参与早餐工程建设。支持和鼓励单位食堂与早餐连锁企业合作,帮助单位食堂对社会经营早餐食品,帮助招商、引进品种、提高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需求。
(五)培育有地方风味特色的早餐区街。以社区为单位,将现有早餐摊群采取退路入室等措施就近分批引入市场,建立规范管理、集中经营的早餐市场。按区域选择已经自然形成、基础条件较好、消费容量较大、交通较便捷的次干道,规划、建设、改造规范的早餐示范区街。力争5年内建设10条早餐一条街。
(六)整顿无证经营网点。深入开展早餐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网点和非法“马路餐桌”,消除扰民、占道、污染环境的现象,努力营造安全卫生、竞争有序的早餐市场环境。
(七)倡导健康文明的早餐消费方式。引导早餐经营单位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采购并使用节能设施设备,降低能源与物品消耗。倡导消费者适度消费、文明消费,大力推广绿色消费,创造条件吸引消费者就地消费。
四、责任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对推进早餐工程承担主要责任。要根据全市总体目标,结合本区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推进早餐工程规划,提出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具体的实施方案,搞好目标分解和早餐市场的培育工作,规范现有早餐经营企业,多渠道发展早餐网点,规范建设早餐街区和早餐市场,以确保有效地推进和实施放心早餐工程。
(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由商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全市早餐工程建设的实施;工商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早餐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会同相关部门对无证(照)早餐经营户予以取缔;规划部门负责新建居民区早餐网点的规划与配套,确保与整个工程同时设计、同时交付使用;卫生部门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对早餐网点的卫生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进行监督和管理;城管部门负责早餐网点的环境管理和违章查处工作,清理和取缔违章占道无证早点摊群,并负责放心早餐车的布点及环境卫生和定时定点经营的检查和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加强早餐店的环保管理,认真督促指导未达标的早餐店经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对早餐经营使用的一次性餐具进行监督,防止环境污染;质监部门负责制定放心早餐相关标准,规范早餐企业生产,保障早点产品质量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早餐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对早餐工程连锁企业的配送车辆核发“绿色通道”通行证,实行绿色通道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早餐工程补贴经费预算,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宣传部门负责对早餐工程建设的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早餐消费方式。
(三)市早餐工程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早餐工程工作目标、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全市早餐工程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办、通报早餐工程的工作情况。
五、扶持政策
(一)加大对早餐工程建设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对达标示范店、达标示范早餐市场、达标示范早餐加工配送中心、放心早餐车和实力较强、品牌较好、信誉度较高、且连锁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早餐企业,以及早餐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给予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
(二)减免相关费用。对实施规模化早餐车经营的企业,前2年免交城管占道费、卫生监测费。
(三)对实施早餐工程建设的连锁企业的配送车辆发放“绿色通道”证件,允许有证货运车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市区通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早餐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与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成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力量,强化工作责任。要充分发挥市早餐工程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制定相关的规划和政策,解决早餐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早餐工程建设。
(二)依法依规整治非法经营。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违章占道、无证经营早餐点(店)和早餐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早餐点(店)的监管力度,对各类违章占道、无证经营的早餐点(店)坚决取缔、严肃查处。力争2年内使我市早餐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早餐市场经营秩序安全、有序。
(三)在推进早餐工程建设进程中,要把安置就业和鼓励创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早餐经营网点多、范围广、岗位多的优势,鼓励支持早餐经营网点优先吸纳具备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早餐生产经营活动,鼓励全社会在参与早餐工程建设中实现创业,使早餐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好吸纳就业、实现创业的作用。
(四)加大社会舆论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实施早餐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早餐工程的认同和支持,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广大消费者培养良好的早餐消费方式,摒弃不良消费习惯,为早餐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推动早餐工程健康有序发展。
各远城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所辖中心街、重点镇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