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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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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22
【实施日期】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若干意见
深发〔2008〕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市政府同意《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突出全市特色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产业特色,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产业集聚,提高我市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根据“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就我市特色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大投资、大项目、大企业、大基地、大支柱”为抓手,立足各工业园区资源特征、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以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为依托,以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为重点,加快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子信息、材料工业等五大支柱产业以及能源、轻纺两大重点产业发展,促进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特色突出鲜明、规模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

2012年,全市工业园区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0000亿元以上,实现工业增加值3000亿元以上,安置就业100万人以上,培育形成5个销售产值1000亿元以上,一批销售产值5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把重庆建成中国汽车名城、摩托车之都、铝加工之都、装备制造基地、天然气化工基地、西部石油化工基地以及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工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园区产业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粤发〔20087号)和《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意义

1.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必然选择。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特征,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推进“双转移”,有利于突破发展的瓶颈性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2.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拓展发展空间,增强服务全省服务全国能力的有效途径。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完善深圳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增强深圳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有利于实现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形成我市产业、人口与空间联动调整的良好局面。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全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合作互补、结构优化、科学布局的区域产业体系。

3.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是增强深圳综合经济实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调整优化产业和劳动力结构,是深圳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的重要环节。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与高端服务业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有利于增强创新人才的聚集效应,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加快把深圳建设成为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4.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目标,坚持产业第一和产业强市战略,遵照先长后消、长大于消、积极有序的方针,实施“整合链接提升”的产业发展策略,加大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力度,构建与国家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5.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围绕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加快形成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劳动力转移与人口优化、对外转移与区域合作“三并重”的统筹发展新格局。

——产业升级与产业转移并重。推进产业转移要以产业升级为基础,以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大力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大型骨干项目,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总部企业,增强深圳经济发展后劲。按照深圳的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对高劳动密集度、低附加值、低市场占有率,居于产业链中下游地位的产业,鼓励并引导其有序转入异地产业转移工业园。

——劳动力转移与人口优化并重。在全省劳动力转移机制统筹下,按照控制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和优化人口结构的总体目标,力争在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和完善人口调控机制,减轻人口压力,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对外转移与区域合作并重。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为依托,积极融入和推动区域发展与合作。抓住区域合作的有利契机,按照建设重要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加快建设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创新合作帮扶方式,加强转移产业落户转移产业园的引导,实现“双转移”与区域合作的“点面”结合,增强深圳服务全省服务全国的能力。

6.总体目标。实施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规划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改造提升一批优势传统产业,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形成二、三产业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型产业格局。

——发展转型初见成效。强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到2012年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高于生产总值增长率2个百分点左右。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文化产业四大支柱产业,力争2010年四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0%左右,实现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显著下降。

——转移产业园基本成熟。在办好现有已建待建的9个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基础上,争取建立12个示范性产业转移园,争取承担全省1个大型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协助产业转入地政府加大对现有转移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力度,经省批准的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开发建成面积,第一年要达到全园总体规划面积的10%以上,之后每年递增20%以上,5年内开发完成。

——人力资源优化开发。在确保本市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的比重,积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多渠道确保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每年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学生达到招生指标的30%

——目标考核位居前列。按照“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的要求,建立高效协调的“双转移”工作机制,积极促进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共同发展,争当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排头兵。在列入省政府考核的产业转移、转移工业园建设和劳动力转移三类指标中,力争年度考核评分保持在90分以上(优秀级)。

三、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7.发展以四大支柱产业为核心的主体产业。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夯实创新基础,完善政策环境,增强创新能力。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的优势地位,培育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依托,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业持续均衡协调发展,构建国内一流的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配套服务中心。以海港和空港的配套能力建设为重点,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服务网络体系,发展骨干型物流企业,打造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物流枢纽城市。以“文博会”作为文化产业依托,盘活存量,引导增量,发展壮大传媒出版、书刊发行、影视制作、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等优势文化行业,培育发展创意设计、数字影视、艺术培训等新兴文化产业,加快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8.发展以品牌化集约化为特征的传统优势产业。加大优势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导传统产业向加工与设计相结合转变,强化设计和工艺水平,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实施名牌战略,着力培育一批著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形成在全国、全球具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加大传统产业的整合引导力度,优化市域产业布局,培育一批以产业聚集基地为依托,具有技术先导示范作用的企业群。大力发展生态型都市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集约化水平。

9.发展以现代产业价值链提升为导向的高端服务业。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联动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和渗透,提高高端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主动承接新一轮国际高端服务业转移,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重点发展企业地区及市域总部、高等教育及科研、会议展览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兴服务业态。发展壮大商贸流通业、旅游业、文化产业、餐饮酒店业、房地产业五大主导服务业,使之成为现代服务业持续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培育发展会展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五大新兴服务业,形成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10.发展以区域性服务功能为重点的基础产业。完善枢纽型、功能性和网络化的重大基础设施,加快轨道交通、机场港口、高快速路网建设,建设一批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形成快速便捷的铁路网和城市交通网络。加快机场飞行区扩建、盐田港集装箱码头三期扩建、大铲湾集装箱码头后续项目、广深沿江高速深圳段等重大项目建设,强化深圳主枢纽港和泛珠三角区域航空门户枢纽地位。建设大型骨干电厂、城市输变电系统、天然气利用工程等项目,推广能源循环利用,形成配置合理、循环集约的能源供给体系,有效突破经济社会发展瓶颈,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四、加大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

11.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导地位。坚持高新技术产业主导地位,继续发展壮大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型显示器材、大规模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提升。加大创建世界一流高新园区力度,建设高科技生态社区,以专业园和产业集群为重点,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带,强力推进创新产业发展。布局建设若干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基础设施,突破一批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提高基础研发、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积极发展以8英吋和12英吋、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为主体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项目,加快建设以大尺寸TFT偏光片项目、TFTLCD液晶面板、大尺寸TFTLCD玻璃基板为核心的平板显示项目。

12.拓展先进制造业的前沿领域。充分利用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数字化装备制造业。培育发展基础装备制造业,加快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为主转变。培育新一代移动通讯产业,扶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航天科技等新兴战略性产业,打造制造业新的增长点。加快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强力推进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产业项目尽早实施。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项目,加快制定和落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13.推进高端服务业跨越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力推进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专门专业、网络信息、服务外包、创意设计、品牌会展和高端旅游等八大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推进福田金融中心区、罗湖蔡屋围金融中心区、龙岗金融产业服务基地、南山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和深圳湾金融商务区的规划建设,建设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平安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银行大厦、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基金大厦等一批金融项目。以前海湾汽车物流园、西部第三方物流基地、深圳机场物流园区、华南国际原料城二期、盐田港普洛斯国际物流园、盐田港现代物流中心、深圳国际农产品物流园、笋岗—清水河物流园等一批物流业项目为重点,加快现代物流业进展。统筹推进华侨城欢乐海岸、华润中心二期、中航广场、东海商务中心等商业项目建设。

14.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壮大。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培育与引进相结合,重点引进国内外集团总部和区域性总部,鼓励本市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中小型总部企业快速成长。支持深圳优势企业“走出去”,加快形成开放互动的发展态势。全面推进企业总部落地工程,在后海、前海、光明新区和体育新城选址建设企业总部基地,尽快启动宝安中心区总部经济区建设,适度建设以产业园区为依托的专业性总部基地。结合工业区升级改造,在产业集聚基地规划建设总部功能区。

15.创新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机制。整合全市招商引资资源,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链高端环节、关键环节,加大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关键和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以及高端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重大项目的招商力度;加大海外宣传力度,提升深圳知名度,深化深港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推介,突出我市产业发展优势,主攻旗舰项目,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加强招商载体建设,发挥我市驻外经贸代表机构的作用,做好境外经贸代表处的增设工作;在理顺“招拍挂”有关程序的同时,集中资源保证项目落地投产,对已投产企业要加强企业调研以及政府服务企业的力度,进行“一对一”的重点跟踪与协调服务,促进其增资扩产。

五、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

16.推进产业转移园的合作建设。认真履行产业转移园合作建设协议,按照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的要求,整合全市资源,统筹协调现有9个产业转移园的发展建设。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重点扶持管理规范、发展潜质较大的深圳产业转移园。协助当地政府制定产业转移园的产业准入计划、产业布局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集聚园。加大与周边城市合作力度,充分利用与河源、汕尾等城市的合作基础,争取结对共建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

17.健全产业准入的政策引导。按照《鼓励珠三角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转移产品目录》和《禁止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承接产品目录》的要求,完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制订产业转移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产业转移的目标和步骤,引导产业有序有效转移。根据深圳产业导向目录,实行产业差别对待政策,逐步提高产业的用地、能耗、水耗和排放标准,引导降低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认真执行《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规范产业转移园项目准入条件,加强入驻项目监管。结合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探索在省内建立深圳家畜养殖和菜篮子工程基地。

18.完善产业转移的服务机制。加强与当地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产业转移政府服务机制,每年组织12次本地企业到产业转移园区开展考察、交流和洽谈活动。将转移产业的高端环节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引导企业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构建产业转移的公共技术平台,完善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转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融资和结算服务。加强与产业转入地的合作,加大知识产权的维权服务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产业转移的监测机制,及时了解产业消长动态,有效引导产业发展。

19.提升从业人员的劳动技能。认真落实《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意见》(粤农工办〔20087号)和《广东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办法》(粤劳社发〔200814号),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编制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结合全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制定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资助贫困家庭成员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政策。制定农村劳动力技能等级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关于珠江三角洲各市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工学校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的实施办法》,到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累计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初中毕业生达到2.6万人。明确分类培训任务和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协助省有关部门开发专项能力项目、新职业标准、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搭建职教供给与企业需求平台,定期开展产业技能人才供需状况调查。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定向招收深圳产业转移园所在地学生。

20.建设劳动力培训体系。制定劳动力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现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为重点,发挥社会培训机构作用,认定一批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构建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按照全省培训绩效评估考核办法,严格监管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质量,确保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考取单项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不少于80%,就业率不低于85%,并实行培训情况的信息化管理。结合深圳的产业布局,加快建立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质量高的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建立远程职业培训网络体系,帮助相关地区培训劳动力。

六、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双转移”工作的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双转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2.统筹产业规划和布局。发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产业发展、产业转移的统筹和导向作用,制定和实施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与布局规划,统筹实施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实施计划,强化规划和计划的引导作用。按照“产业第一”和“产业强市”的要求,加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强化土地资源对产业发展的保障作用。建立健全现代产业体系、“双转移”和产业转移园统计报表制度,完善产业安全应急机制和政策实施反馈机制。

23.加大资金整合与投资力度。市政府分期投入50亿元,用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推进“双转移”工作。争取国家的支持,建立若干产业投资基金。整合各类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落实劳动力转移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服务和相关补贴经费。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引导和带动民间资金投入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双转移”工作。

24.创新产业发展与合作机制。发挥政府统筹主导作用,制定和实施产业导向目录,严格控制低水平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张,确保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以建立合作机制创新区、区域发展协作区和先进产业集聚园区为载体,创新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和管理模式,鼓励通过土地置换、土地使用权调整等方式,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有序转移。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进度,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形成强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的体制环境。

25.完善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以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建设一支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认真执行《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粤劳社发〔200813号),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营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实施国际专才计划,加大国内外专业技术以及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知识产权等领域人才的引进力度,构建开放式人才引进模式。加快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争取增设博士点和硕士点数量,扩大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全面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26.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融入和参与区域发展与合作,强化深圳的枢纽城市功能。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总体目标和“融入区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强化经济辐射”的总体思路,探索区域合作的新模式和新途径,以深港合作、珠三角合作和泛珠三角合作为重点,加强与国内主要经济区域的联系和交流,加快形成参与区域发展与合作的新格局。

27.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将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推进“双转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市监察局会同市贸工局、劳动保障局按照《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粤经贸工业〔2008386号),建立相应的考评办法,落实目标管理。市贸工局、劳动保障局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分别牵头制定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双转移”工作,按各自职责完善相应配套政策和年度计划。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责任制,强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的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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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信息共享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中介组织积极参与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招商引资、“双转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和民间社团组织优势企业在深圳本地及产业转移园区寻求合作和商机。促进中介招商的发展,形成产业发展新局面。

29.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环境。加强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推动“双转移”工作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宣传媒体,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传递产业发展规划、产业优惠政策、产业转移政策、产业投资环境等有关信息,协助企业准确把握产业政策导向,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与合作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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